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机组贫改烟改造工程性能考核试验招标公告

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机组贫改烟改造工程性能考核试验招标公告

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机组贫改烟改造工程性能考核试验招标公告

********8">1.招标条件

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能阳逻电厂)一期1、2号锅炉贫改烟改造工程性能考核试验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9">2.工程概况

********0">2.1工程概况:华能阳逻电厂一期1、2号锅炉是由上海锅炉厂生产的1025t/h亚临界自然循环煤粉炉,采用Π型全露天布置,全钢结构。锅炉采用单炉膛,四角切圆燃烧,一次中间再热,档板调温,平衡通风,固态机械排渣,燃烧器采用WR可摆动燃烧器,尾部设置容克式回转空气预热器。锅炉采用钢球磨煤机中间仓储式制粉系统,热风送粉。2013年12月完成脱硝改造工程,在省煤器出口至空预器入口间增设脱硝装置。

1、2号锅炉将于2016年3-6月进行锅炉贫改烟改造,改造单位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对制粉系统进行改造,取消一次风机及相关一次风系统,由原来的一次风热风送粉改为乏汽加炉烟复合送粉;将燃烧器改为低氮燃烧器,满足环保排放要求;低过、低再增加部分受热面。进行贫改烟改造后,需对1、2号锅炉贫煤改烟煤改造后的性能进行考核测试,对改造情况作出评价提供基础数据。

1、2号锅炉空预器在检修期间将进行密封改造期间,改造施工单位为哈尔滨锅炉厂预热器有限责任公司。改造主要工作是将传热元件全部更换,并同时将三层布置的传热元件改为两段式,其中冷端改为搪瓷元件;将冷热端径向密封改为带折角的三片式密封;在1、2号锅炉贫煤改烧烟煤改造工程中,将空预器一、二次风道合并(全部走二次风)。空预器密封改造后,需对1、2号锅炉空预器漏风率进行检测,已验证改造效果。

1、2号锅炉将配套进行增引合一改造。每台炉需拆除原有的2台引风机和1台增压风机,新安装两台增容的引风机。新风机型号:SAF25-15-2,制造厂为上海鼓风机厂。为验证增引合一改造后的引风机出力、效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需进行改造后引风机性能考核试验。

2.2 工程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华能阳逻电厂指定地点。

2.3 项目名称:贫改烟改造工程性能考核试验项目。

3.招标内容

本项目分A、B 两个标段,A标段:1、2号锅炉贫改烟性能考核试验;B标段:1、2号炉空预器漏风试验和1、2号炉引风机性能考核试验。投标文件按A、B标段单独密封报送,可单独投一个标段,也可两个标段均投标。

(1)、1、2号锅炉贫改烟性能考核试验:

制粉系统性能试验(最大出力、磨煤单耗),本试验选定一台磨煤机进行。

锅炉最低不投油稳燃试验。

BMCR工况下,测试或记录:

锅炉效率

脱硝装置入口NOx(以标态下的NO2计)排放浓度

脱硝装置入口CO排放浓度

主蒸汽温度、再热蒸汽温度、汽温偏差

75%BMCR工况下,测试或记录:

锅炉效率

脱硝装置入口NOx(以标态下的NO2计)排放浓度

脱硝装置入口CO排放浓度

主蒸汽温度、再热蒸汽温度、汽温偏差

50%BMCR工况下,测试或记录:

锅炉效率

脱硝装置入口NOx(以标态下的NO2计)排放浓度

脱硝装置入口CO排放浓度

主蒸汽温度、再热蒸汽温度、汽温偏差

(2)、1、2号炉空预器漏风试验,测定100%BMCR工况下的空预器漏风率,烟气侧、二次风侧阻力、排烟温度。

(3)、1、2号炉引风机性能考核试验,主要考核风机出力、效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测量引风机在一定出力下的压力与流量对应曲线,计算引风机电耗。根据锅炉运行的实际情况,拟安排进行BMCR和75%BMCR负荷下分别对两台引风机进行测试。详见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

4.工期

每台炉计划工期10-15天,1号炉试验开始日期暂定为2016年6月,2号炉试验开始日期暂定为2016年7月。具体测试日期待定,以电厂方通知为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5.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或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单位火电工程或发电工程类甲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3、投标人必须有近3年2台以上独立完成的300MW等级以上火电机组同类性能试验的业绩;

5.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目前和近三年无经济诉讼。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所提供业绩含有项目重合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6、投标人3年内(具体时间指代为:2013年01月01 日至2015年12月31日)无因试验原因而引发的工程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和违约行为。

5.7、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区域公司、二级企业发生的不良记录;

5.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媒介:本项目通过()和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hbbidding.com.cn)发布招标公告,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报名

6.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1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在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5012室报名。

6.3.2报名文件包含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汇总及证明材料(业绩表所列业绩顺序和证明材料的顺序要一一对应,且必须满足公告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公告第五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6.3.4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并通过后,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

6.4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或电话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6.5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6.5.1现场购买(推荐)。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报名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6.5.2汇款支付购买。

(1)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将报名文件原件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并与招标代理取得联系,将招标文件费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2)汇款后将汇款回执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

(3)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所留联系邮箱。

招标文件售出,恕不退款。

6.5.6 招标文件费:人民币1500元。

********2">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7.2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王凡、陈志红

电话:027—********、3125

传真:027—********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5F

联 系 人: 靳琪、王竞

电话:***-********

传真: ***-********

电子邮箱:********@qq.com">********@qq.com

户名: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

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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