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医院新院区项目二期一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元氏县医院新院区项目二期一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元氏县医院新院区项目(二期)一标段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元氏县医院新院区项目(二期)一标段EPC总承包 已由元氏县行政审批局以 元行审审字[2023]17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元氏县卫生健康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元氏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元氏县医院新院区项目(二期)一标段EPC总承包

2.2 工程地点:元氏县龙河新区昌盛街 289 号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建设规模与内容:门诊医技综合楼及附属配套工程(不包含病房楼、感染楼、气动物流系统、箱式物流系统、医院信息化工程)

2.5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335 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勘察、设计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需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均未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当天查询);

3. 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总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总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拟派设计负责人 :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拟派勘察负责人: 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须为勘察单位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须为施工单位人员),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 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为中小微企业预留项目;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 2 家。除应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3.1 条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企业,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分散+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监督单位: 元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 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 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 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 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 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 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 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 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 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 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 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ttp://124.239.186.7:8888/jyxxgczb/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 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 0311-********)。2、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 《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 ********》、《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 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 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 0311-********。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05.227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 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 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 CA 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文件)。使用 CA 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ttp://124.239.186.7:8888/jyxxgczb/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 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 不要做 CA 续费、变更操作, 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6、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孙聪科 0311-********、王赏赏 0311-********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2024年 3 月 6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3月 10 日 23 时 59 分,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http://124.239.186.7:8888/jyxxgczb/110.249.147.67/G2/)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3月27日 9 时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元氏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元氏县常山路 143 号

联 系 人: 孙聪科

电 话: 03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麓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赵陵北路3号上河原著小区23号住宅楼02单元0104室

邮 编: ******

联 系 人:王赏赏

电 话:0311-******** 130*****210

招标文件如下:
Epc最终1.HBZ

标签: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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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麓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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