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核评价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核评价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核评价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60,000.00
最高限价(元):860,000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行政执法资源,夯实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提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辽宁省行政执法专项考核方案》《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等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相关要求,需委托第三方机构为省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以进一步增强执法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客观性、公正性,提升执法监督工作综合效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涉及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船舶检验监督等多个领域,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特别是由于内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执法的专业性和特殊性,要求咨询服务单位具备丰富的交通运输行业技术咨询工作经验和专业的技术团队(包含安全工程师、建造师、检测工程师、消防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提供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支持能力,能够为我省交通执法监督工作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制定、业务培训、大型行动方案制定、技术审查、第三方检查等专业的技术服务,并邀请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协助研议难点问题,出具专业安全分析报告、检查报告、审查意见、决策建议等专业性技术资料。
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组织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考核评价咨询服务
1.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协助组织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各类考核评价工作,具体负责各市、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现场检查及材料查验工作,并对检查结果的客观、准确和公正性负责;
2.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对相关工作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汇总,编制考核工作报告或情况通报材料;
3.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协助做好交通运输部、省司法厅和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相关工作。
(二)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有关数据录入、审核咨询服务。
1.协助组织省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考试,动态更新考试题库,做好考试报名及现场组织工作。
2.协助完成省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管理信息平台、有关具体执法工作相关数据日常录入、统计、审核以及分析工作。
(三)全省公路治超工作管理及数据统计分析服务。
1.协助厅治超办完成年度公路超限检测站(点)调整现查核查工作,初步提出现场核查意见。
2.协助厅治超办对全省现有17个超限超载检测站和175个公路超限检测点运行情况进行暗访核查,形成有关情况报告并提出有关监管工作意见建议。
3.协助定期统计分析公路治超执法相关信息数据,提出有关监管工作意见建议。
(四)省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制度、考核标准的起草制定和调整更新等相关咨询服务。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0〕123号)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要求,定期梳理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形成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清单。
2.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全面梳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对《辽宁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进行补充、细化和完善,协助召开专家论证会和征求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并根据专家和各市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发布稿。
(五)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为暗访监督服务
1.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对14个市及每个市抽取一个区(县)开展暗访监督服务,通过暗访先行、督查跟进等形式,直击部分地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典型问题,对现场查实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并持续跟进问题整改情况。
2.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对*****等多种渠道受理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为问题线索和建议意见的接收和分析。
(六)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社会满意度测评服务
1.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要求,起草2024年度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社会满意度测评方案,设计制作2024年度社会满意度测评调查问卷。
2.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测评方案部署,全省14个市及区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开展社会满意度测评,并对社会满意度测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2024年度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满意度测评报告。
(七)省级交通运输执法专项行动技术咨询保障服务
1.协助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具体负责配合现场协调、设备保障等工作。
2.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协助做好相关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调度、信息统计、材料汇总等综合文字和会务保障工作。
(八)省交通运输厅安排的其他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协助做好其他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5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1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甲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68号
邮箱地址: zzhwzh01@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月坛支行
账户名称: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