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文昌西路邗江路至百祥路海绵城市示范工程设计项目
扬州市文昌西路邗江路至百祥路海绵城市示范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需求详情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类型:
:2024-03-19 14:30:00
谈判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汶河北路65号2楼
服务实施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邗江路至百祥路)
需求文件:文件下载1等含后面(见公告结尾处)预览1等含后面(见公告结尾处)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3-19 00:00:00
发布时间:2024-03-05 17:43:15
采购编号:JSYZC******Z202*****343
采购单位:扬州市城市绿化管理中心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如采购单位不需要供应商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可在上方谈判文件提醒中,填写0份。
供应商资格: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②受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t******29_*******.htm;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风景园林专业或市政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并受投标人任命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标签: 示范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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