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河路1号院办公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顺河路1号院办公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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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河路 1 号院办公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HZX-2024-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顺河路 1 号院办公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5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省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采购人职工提供早餐、午餐,因工作需要的临时性用餐服务(因实际情况而定)、
夜间值班加餐以及特殊情况下需提供的盒饭配餐,满足采购人因工作需要的配餐任务,并确
保采购人全体职工营养用餐,餐厅保洁、消毒等服务。承包方在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的
基础上自负盈亏,不得将餐厅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顺河路 1 号院办公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顺河路 1 号院办公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
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
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内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供应商信用
记录,查询时将对查询结果留存。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供应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无食品安全、卫生方面
的严重不良记录;无食物中毒、无消防安全等情况。【出具声明函,声明函内容包括以上的
内容,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
权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均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南路、福禄路(嘉亿东方大厦)2201 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南路、福禄路(嘉亿东方大厦)2201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HZX-2024-001
2、项目名称:顺河路 1 号院办公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50000.00 元
最高限价:950000.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
(元)
1 1 顺河路 1 号院办公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950000 950000 是 950000,其中小微企业采
购金额:95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服务范围:为采购人职工提供早餐、午餐,因工作需要的临时性用餐服务(因实际情况
而定)、夜间值班加餐以及特殊情况下需提供的盒饭配餐,满足采购人因工作需要的配餐任
务,并确保采购人全体职工营养用餐,餐厅保洁、消毒等服务。承包方在遵守采购人各项规
章制度的基础上自负盈亏,不得将餐厅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租。
5.2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5.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5.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周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
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
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内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供应商信用
记录,查询时将对查询结果留存。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供应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无食品安全、卫生方面
的严重不良记录;无食物中毒、无消防安全等情况。【出具声明函,声明函内容包括以上的
内容,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3 月 6 日 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南路、福禄路(嘉亿东方大厦)2201 室
3.方式:现场购买,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均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售价:5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3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南路、福禄路(嘉亿东方大厦)2201 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3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南路、福禄路(嘉亿东方大厦)2201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
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
2.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中标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省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五街 2 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371- 65907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誉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南路、福禄路(嘉亿东方大厦)2201 室
联 系 人: 梁宇舰
电 话:1859578881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梁宇舰
电 话:1859578881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省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政五街 2 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0371- 659076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誉鸿工程管理咨询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南路、福禄路(嘉亿东方大厦)2201 室
联 系 人: 梁宇舰
电 话: 18595788818
电子邮件: 3986241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关食堂 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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