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垦利县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垦利县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垦利县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二、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04月29日至2016年5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30-17:00。
三、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6日09时00分。
四、采购人:垦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采购人地址:垦利县新兴路402号
联系人:张主任联系方式:****-*******
五、代理机构: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5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5*****236
六、项目编号:KLZCGK-2016-004#
七、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垦利县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政府采购项目,为全数字化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七套,包括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本项目为一个分包,投标人不得对本项目分解后响应。预算资金210万元。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或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6.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7.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信材料: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3.所报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5.2015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能体现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注: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以上资信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二份,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十、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5号)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2016年05月26日09时00分在垦利县财政局办公楼702室开标;2016年05月26日09时00分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现场。
十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5*****236
地 址: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5号
监督单位:垦利县监察局、垦利县审计局、垦利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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