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红旗私域触点平台运营服务-预审招标公告
2024年红旗私域触点平台运营服务-预审招标公告
2024年红旗私域触点平台运营服务招标项目2024年红旗私域触点平台运营服务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承办)批准,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2.1标段名称:2024年红旗私域触点平台运营服务
2.2项目概述:针对红旗车主及粉丝,在红旗相关私域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红旗智联APP、红旗空间小程序、红旗元宇宙平台)展开相对应的用户运营手段,负责私域平台的整体规划、运营策略的制定及执行,并形成完整的数据分析体系,提升用户体验及活跃。
2.3招标内容:详见第四章招标人要求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方案并进行方案讲解
3. 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财务、业绩、人员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
1.申请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请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资质:
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以资格预审文件解密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申请人资质的,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2. 申请人须成立于2023年1月1日之前,如为国际公司须在中国大陆设有办公室或分支机构,该办公室或分支机构须成立于2023年1月1日之前(提供组织架构图及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等,须能体现成立于2023年1月1日之前)。
3.1.2财务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一定垫资能力,垫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垫资周期不低于1年;需提供承诺函。
3.1.3业绩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在2021至2023年度,须具有主流汽车品牌(包含主流豪华乘用车品牌/主流合资乘用车品牌/主流自主乘用车品牌/造车新势力乘用车品牌)私域用户平台运营类相关项目合作经验,合作品牌不少于2个。
具体要求如下:
①业绩必须为资格预审申请人主体业绩,提供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兄弟公司业绩无效;
②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③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④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⑤如合同复印件体现不出具体要求的内容,需要加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注:
1)主流豪华乘用车品牌:红旗、奥迪、宝马、奔驰、凯迪拉克、捷豹路虎、雷克萨斯、沃尔沃、林肯、英菲尼迪、特斯拉、保时捷、宾利、劳斯莱斯、兰博基尼等同级及以上汽车品牌
2)主流合资乘用车品牌:大众、别克、丰田、本田等同级及以上传统汽车品牌
3)主流自主乘用车品牌:比亚迪、吉利、长安、奔腾等汽车品牌
4)造车新势力乘用车品牌:理想、蔚来、小鹏等有量产交付车型的造车新势力
3.1.4人员要求:
1.资格预审申请人策略、创意、设计、文案、执行等专业人员总计50人及以上;需提供承诺函。
2.资格预审申请人为本项目提供策略、创意、设计、文案、执行等专属人员不低于30人,须提供专属人员近半年(至少6个月,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或2024年2月)社保证明。
注:
1)总公司投标时提供其分、子公司的人员无效,分、子公司投标时使用总公司的人员无效;
2)人员需为申请人正式员工(允许社保代缴,如员工存在代缴社保情况,需另附①申请人与代缴公司之间的合同复印件②代缴社保人员与申请人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提供开标会前30日内出具的上述人员(至少6个月,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或2024年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申请人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gov.cn/)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申请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应登陆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同样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申请人人员资质的,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6年汽车品牌私域用户平台运营服务经验,项目需配置30名专属运营人员(含客服8人),驻场服务人员按需配置,负责基础运营及项目执行;需提供承诺函。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分公司资格预审申请。分公司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分公司应具备与招标人直接签署合同的能力;2)分公司使用总公司的资质、财务、业绩证明材料无效。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预审申请。
3.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方案评审60分及以上合格。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请申请人于2024年3月5日23:00至2024年3月1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5.2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600元。
5.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 08:30。温馨提醒,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申请信息。
6.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 联系方式8.1 申请单位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申请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8.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递交等
8.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8.4 财务专员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8.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8899号
联系人:樊亚楠
电话:173*****736
8.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招标项目负责人:孙宇、曲倩楠
座机:0431-********、0431-********
邮箱:sunyu76@faw.com.cn、quqiannan@faw.com.cn
8.7 项目投诉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投诉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款
9. 申请人网上注册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资格预审或投标活动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申请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0.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等资格预审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申请人, 无论申请人下载与否,均视同申请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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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ZB********/01 | 2024年红旗私域触点平台运营服务 | 服务 | 2024-03-05 23:00 | 2024-03-11 17:00 | 2024-03-14 08:30 | 【我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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