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2024年救援服务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2024年救援服务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业绩投标人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车辆救援工作。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2024年救援服务劳务外包项
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2024年救援服务劳务外包
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4.4万
元,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2024年救援服务劳务外
包项目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2024年救援服务劳务外
包项目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5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1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
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
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辽宁
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战略规划部、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京沈高速入口处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27-58094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联 系 人: 张先生 王先生
电 话: 024-31230886(转0)
电子邮件: gsjzb_hj@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2024年
救援服务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2024年救援服务劳务外
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根据路面巡查救援管理
工作实际需要,拟对盘锦分公司管辖路段内事故车施救、车辆货物导运清理、事
故现场车辆停车引导、故障车辆维修处置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服务期限:12个月(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车辆救援
工作。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
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项目
企业业绩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
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5 日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简装成册的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
盖投标人单位章、一式一套),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
701室) 获取招标文件:
①《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原件并装订入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
载最新版本的记录表,下载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avECuXgqkW56R6-
IyU8_WQ?pwd=1fmx,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
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
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
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
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
权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存档资
料;
④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
”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营业执照彩色影印件)、投标人企业基本账
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上述资
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4.4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
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
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26
日9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
702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
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
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
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京沈高速入口处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27-5809429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张先生 王先生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gsjzb_hj@163.com

标签: 救援服务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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