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机组低低温电除尘器及脱硫提效改造性能考核试验招标公告

一期机组低低温电除尘器及脱硫提效改造性能考核试验招标公告

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机组低低温电除尘器及脱硫提效改造性能考核试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能阳逻电厂)一期机组低低温电除尘器及脱硫提效改造性能考核试验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华能阳逻电厂一期1、2号锅炉是由上海锅炉厂生产的1025t/h亚临界自然循环煤粉炉,采用Π型全露天布置,全钢结构。锅炉采用单炉膛,四角切圆燃烧,一次中间再热,档板调温,平衡通风,固态机械排渣,燃烧器采用WR可摆动燃烧器,尾部设置容克式回转空气预热器。锅炉采用钢球磨煤机中间仓储式制粉系统,热风送粉。2014年6月完成脱硝改造工程,在省煤器出口至空预器入口间增设脱硝装置。一期机组锅炉尾部原配备兰州电力修造厂设计生产的双室三电场电除尘器,后经福建龙净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提效改造为双室五电场电除尘器。一期于2008年通过改造增设脱硫系统,采用一炉一塔的脱硫工艺,共计两座吸收塔,共用公用系统。FGD设计煤种含硫量为2.8%,SO2脱除率不小于96%,脱硫装置出口SO2浓度不超过288mg/Nm3。

为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要求,电厂将对一期机组进行脱硫提效改造、低低温电除尘改造、贫改烟改造等工程。

2.2 工程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华能阳逻电厂指定地点。

2.3 项目名称:一期机组低低温电除尘器及脱硫提效改造性能考核试验项目。

3.招标内容

本项目分A、B 两个标段,A标段:一期机组低低温电除尘器性能考核试验;B标段:一期机组脱硫提效改造性能考核试验。投标件按A、B标段单独密封报送,可只投一个标段,也可两个标段全投。

1)、A标段工作内容:

低低温省煤器的换热管冷端温度、出口烟气温度、烟气侧压力损失、水侧压力损失、噪声。低低温省煤器正常投运时及未投运时的电除尘器的进、出口烟气量、进口含尘浓度、除尘效率、本体压力降、漏风率、进口、出口静压及温度、出口烟尘排放浓度、总功耗、总耗汽量、保温箱内温度、灰斗壁温、瓷瓶内侧温度等检测。

2)、B标段工作内容:

脱硫系统的原烟气SO2质量浓度、温度、流量、石灰石品质分析、原烟气烟尘浓度、脱硫效率、净烟气SO2质量浓度、除尘效率、净烟气烟尘排放浓度、烟囱入口(净)烟气温度、引风机出口挡板至烟囱入口压降、石灰石消耗量和Ca/S比、水耗、电耗、除雾器出口液滴、石膏品质等检测。

3)、试验完成提供电子版及纸质试验报告。

4.工期

性能验收试验开始时间:低低温电除尘器及脱硫装置试运行结束后6个月内。每台机组的试验时间初步安排为脱硫装置6日左右,低低温电除尘器4天左右。1号、2号机组分别进行试验,低低温电除尘及脱硫系统也分别进行试验,并均需单独出具报告。具体开始检测日期等电厂通知。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5.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或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单位火电工程或发电工程类甲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3、投标人必须有近3年2台以上独立完成的300MW等级以上火电机组同类性能试验的业绩;

5.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目前和近三年无经济诉讼。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所提供业绩含有项目重合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6、投标人3年内(具体时间指代为:2013年01月01 日至2015年12月31日)无因试验原因而引发的工程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和违约行为。

5.7、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区域公司、二级企业发生的不良记录;

5.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2报名

6.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19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在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5012室报名。

6.3.2报名文件包含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汇总及证明材料(业绩表所列业绩顺序和证明材料的顺序要一一对应,且必须满足公告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公告第五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6.3.4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并通过后,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

6.4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或电话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6.5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6.5.1现场购买(推荐)。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报名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6.5.2汇款支付购买。

(1)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将报名文件原件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并与招标代理取得联系,将招标文件费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2)汇款后将汇款回执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

(3)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所留联系邮箱。

招标文件售出,恕不退款。

6.5.6 招标文件费:人民币15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7.2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硕、夏玲

电 话:027—********、3125

传 真:02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5F

联系人:靳琪、王竞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箱:********@qq.com">********@qq.com

户名: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

账 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电 脱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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