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顺和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采购公告
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顺和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YMSH*********F001
标段编号: |
采购人: | 保证金: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电话: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2024-03-06
顺和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询比价采购公告
顺和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经顺和煤矿招标领导小组批准,拟采用中原云商询比价方式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地方安全管理制度。合理利用安全责任险参与安全风险防治,进一步保证顺和煤矿安全生产,化解安全生产风险,结合顺和煤矿实际情况,需选定具备相关资质及能力的单位为我矿提供安全责任险承保服务。
2、项目技术要求
(1)投保范围及人数:
全矿在岗职工,投保人数为截止2024年2月29日顺和煤矿从业人员总数约986人,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在保险期内,从业人数发生变化的(投保后新签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保费总额不再进行增加和较少,新增加的从业人数享受本次投保各项待遇以及赔付标准。
(2)保险责任:
顺和煤矿从业人员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抢险救援、法律诉讼等费用。
①从业人员责任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顺和煤矿在施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过程中,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从业人员人身伤亡,以及从业人员因从事本职工作,发生安全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顺和煤矿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如下列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7.因工作需要借调、外派其它单位工作时,发生安全事故死亡或伤残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安全生产事故的其他情形。
②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主险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顺和煤矿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③事故抢险救援
在保险期间内,顺和煤矿在作业场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顺和煤矿的从业人员或第三者发生伤亡,应由顺和煤矿负担的因采取紧急抢险救援措施而支出的下列必要、合理的救援费用,保险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1.抢险救援人员、参与事故处理人员的劳务费用、加班费、住宿费、交通费、餐费以及生活补助费。
2.救援器材、设备的租赁、使用费用;
3.救援工具购置费用;
4.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发生的医疗抢救费用。
(3)法律诉讼等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后,顺和煤矿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顺和煤矿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法律费用,保险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4)保费核算标准和计算依据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安责险的实施要求,每个投保单位均须满足下面投保责任和投保额度。其中:涉及人员死亡的责任事故每人死亡赔偿最低限额不低于50万元;对发生人员伤害事 故的赔偿保险额度,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确定一次性赔偿最低额度(详见表1);其他险种,如财产损害赔偿及抢险救援费用等,明确最低保险限额(详见表1)。
表1:
保险责任及赔偿限额
保险责任 | 赔偿限额 |
1、从业人员死亡最低赔偿限额 | 50万元/人 |
2、从业人员伤残一次性赔偿限额 | |
(1)1—4级伤残 | 4万元/人/次 |
(2)5—6级伤残 | 2万元/人/次 |
(3)7—10级伤残 | 1万元/人/次 |
3、财产损害赔偿限额 | 500万元 |
4、抢险救援费用限额 | 200万元 |
5.年累计法律诉讼等费用 | 30万元 |
6.年度累计责任限额 | 2000万元 |
伤残事故赔偿标准以《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2014)为准。
顺和煤矿的从业人员因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伤亡的,其认定鉴定工作,可依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内容,按照省、市社保局及鉴定办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为依据进行赔偿;第三者因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伤亡的,按照司法机构出具伤残鉴定书和医学死亡证明为依据进行赔偿。
在保险期内发生的事故,从业人员和第三者保险期内未出具鉴定结论的,在结论出来后,仍需依法赔偿。
(5)顺和煤矿基本情况
顺和煤矿现有在册人数986人,煤矿设计产量60万吨,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灾害中等类型,冲击地压A级无危险情况,煤层不易自然类型,煤尘不爆炸性,矿井采掘机械化中级程度,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连续十年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6)服务标准
1.保险公司成立项目专项服务小组,负责管理、组织、实施保险承保、理赔及其他各项服务,提供全面、周到、及时、专业、零距离的服务。
2.设有 24 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并排专人受理索赔接报案,对于需要现场查勘的案件,需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查勘,迅速合理得进行处理。
3.预付理赔,重大事故在确定保险责任及基本确定损失的前提下,可在预计损失的范围内先行进行预付。
4.在收悉采取施救措施的报告后,保险公司需即刻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现场响应式理赔服务,保险公司应承担抢救所产生的合理费用。
5.赔付时效,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从业人员及第三者伤残的,提交索赔材料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顺和煤矿支付;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从业人员及第三者死亡的,保险公司根据医学证明,需在3个工作日内向顺和煤矿支付;发生重大事故可在预计损失的范围内2个工作日先行进行预付,提交索赔材料后按照实际损失,需在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部分向顺和煤矿支付。
6.必须遵循有关事故消息公布及各项保密守则和制度,不得对外发布、散播任何信息。
3、实施地点
顺和煤矿
二、工期要求及违约责任
工期2年。
违约责任具体详情见合同书。
三、报名须知
投标单位需上传以下证件扫描件以供资质审查:
1、投标人须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 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应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为总公司授权的同时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且须加盖总公司或分支机构公章)。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良好的财 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以上资料请打包上传,单个上传导致的资料遗漏审核由报名单位自己负责。
注:开标前未提出异议并正常参加投标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报价方案:
1、本项目按照投标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进行按照报价单要求报单价及总价。
2、供应商报价时,需以附件形式加盖公章扫描后在报价环节上传,请下载附件:
五、付款要求
本项目无预付款。付款执行永煤集团及顺和煤矿相关财务制度。项目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开具合规增值税发票挂账后,按矿方资金计划付款。
六、投标说明
1、竞标方必须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中原云商)”中进行注册,并为河南能源电子商务用户;
2、竞标方应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中原云商)”上报价;
3、本项目设最高限价,参保人员保费限额(单价)不超过200元/人;价格作为主要评标依据,开标后由评委根据报价、服务水平、实力技术等综合考虑投票决定中标单位。
4、本竞标公告在永煤集团协同办公网及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中原云商)中发布,纸质版不再发售。
5.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顺和煤矿纪检监察科
监督电话:0370-*******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顺和煤矿
联系电话:0370-******* 152*****665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顺和煤矿
标签: 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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