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采购巡逻电瓶车比选公告

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采购巡逻电瓶车比选公告

一.采购内容

1.采购物品:4座或5座开敞式巡逻电瓶车1台。

2.交货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一环路69号海口综合保税区。

3.最高限价:单辆人民币6万元(含税)。

4.交货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起30个自然日内。

二.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1.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登记并取得了营业资格;

2.厂家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证书;

3.2023年9月至公告发布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的良好缴纳记录;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有电瓶车及配件、蓄电池的销售资质和所销售电瓶车的售后服务资质;

6.在海南省海口市或澄迈县有售后网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比选要求及方式

有意向参加比选的单位,应按要求时限密封提供纸质响应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1、符合《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观光电瓶车参数要求》(见附件)的车型相关材料(含报价);2、比选单位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所有纸质件需盖章。除该必要材料外,参选单位可结合项目情况,自行提供其他有利材料,材料形式不限;

我委将根据各参选单位的材料,在符合要求的各参选单位中,以最低价成交法确定最终供应方,比选结果将通过海口综合保税区官网(http://ftz.haikou.gov.cn/)进行公示。

上述文件递交地址为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一环路69号海口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五楼营商局A509房,截止时间为 2024年3月11日16:00时。

四.无效响应文件的判定

1.报价人的报价多于一个或高于最高限价的;

2.报价人的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要求的;

3.报价人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本公告响应材料要求的;

4.报价人未按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的;

5.报价人存在扰乱危害采购公正的行为的。

五.采购终止的情况

1.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因情况变化,采购方式需要进行调整的;

3.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报价人不足3个的。

因上述原因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六.联系方式

递交联系人:李先生 133*****218

咨询联系人:周先生(0898)********

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保税区 巡逻电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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