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设计图纸审查服务采购文件

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设计图纸审查服务采购文件

  • 第一章 采购项目情况

    一、采购条件

    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将要进入装饰装修阶段,根据内蒙

    古自治区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文件要求及我院内控制度《红山区妇幼保健院采购管理办法》之规定,经红山区妇幼保健院支委会研究决定对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审查服务进行采购,目前已具备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名称

    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审查服务。

    三、项目概况

    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新址位于赤峰市红山区新地组团F07-04和F07-05地块,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18.87亩),新院设置总床位125张,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设置9层,局部3层,框架结构,其中,地上医疗综合楼面积*****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9000平方米。主要进行土建工程和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建设时间为2021年12

    月至2024年6月。

    四、采购范围及服务要求

    1、采购范围包含以下工程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图纸

    等设计文件范围: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医疗装修工程设计图纸、永久供电外网及配电室电力工程设计图纸、绿化硬化亮化工程设计图纸以及不可预知的各种变更图纸。

    2、服务期限:10个工作日(以每个工程设计图审图立项后传图时间

    开始计时,不包括修改时间和审图机构复审时间)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合格后出具相应审查合格资料。

    4、结算及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收费标准的复函》内计费字【2002】1007号文件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内建质【2019】68号的通知精神,最终以工程造价预算评审价格为基准,按照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相应比例以确定审图费。

    付款方式:每个项目审图完成后,以工程造价预算评审价格为基准,按照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相应比例以确定审图费,10日内支付审图费用。

    变更图纸审图收费标准,由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协商确定,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采购人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变更审图费用。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本项目谈判文件

    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审查机构(一类)认定(确定)书。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扫描件。

    5、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审查机构(一类)认定(确定)书。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络截图。

    七、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2日,

    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5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3日下午15时00分。

    2、地点: 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2号楼6层党建活动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吴永静

    联系电话 :047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谈判文件说明

    本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审查服务

    2

    项目编号

    HSFY-********

    3

    采购人

    采购单位名称: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

    邮编:******

    联系人:吴永静

    联系方式:0476-*******

    6

    响应文件份数

    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

    7

    谈判有效期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8

    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3日下午15时00分

    9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所党建活动室

    1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1月3日下午15时00分

    11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所党建活动室

    12

    谈判方法

    响应采购文件内容,按照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相应比例以确定审图费,审图费下浮比例最高者中标

    13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每个项目审图完成后,以工程造价预算评审价格为基准,按照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相应比例以确定审图费,10日内支付审图费用。

    14

    分包、转包

    不允许

    (一)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二)谈判费用

    采购人不收取谈判文件和成交服务费,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谈判、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四)联合体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五)谈判文件组成

    谈判文件由谈判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

    (六)谈判方式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与谈判的投标人平等的谈判机会。

    (七)谈判内容及说明

    1、获取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

    2、谈判小组可对以下内容进行谈判: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八)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澄清

    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谈判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谈判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响应程度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九)谈判报价

    1、谈判报价为谈判现场报价,报价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2、投标人应当按谈判文件要求做好最后报价的测算,以备谈判完毕进行最后报价。

    3、最后总价中不得包含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4、投标人的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项目实施费、人员费、相关材料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利润、税金、谈判文件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5、谈判小组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

    6、鼓励投标人不低于成本价的合理报价。

    7、投标人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十)对响应内容的修正

    1、谈判过程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单价汇总与合计金额不符的,以单项汇总为准;

    (2)最后报价金额大写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响应文件按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处理。

    (十一)无效响应情况说明

    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

    2、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

    3、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不足一式2份(A4纸)的;

    4、投标人资格无效的;

    5、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未完全响应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规定的各项采购要求的;

    6、对谈判小组现场提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不响应的;

    7、谈判有效期不足的;

    8、未全部响应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谈判有效期

    1、谈判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2、特殊情况下,按有关法规执行。

    3、响应文件中没有另行说明的即视为响应该有效期。

    二、响应文件编制

    (一)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分为资格、综合及其他三个部分。以下资料复印件应当按照“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的顺序全部装订在响应文件里,如果原件与响应文件里的内容不对应,不对应的部分按无效响应处理,且这部分内容不允许在谈判开始后补正。

    为了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必须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制作。

    1、资格部分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2、综合部分

    (1)竞争性谈判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2)交付时间及付款方式承诺;

    (3)投标人认为对本次谈判有利的其他服务资料。

    3、其他材料: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响应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

    1、响应文件和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如果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或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文件使用其他文字,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如未翻译该文件为无效文件。

    2、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装订

    1、响应文件要求制作规格幅面一致,投标人自行提供的其他资料附于“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的内容之后。

    2、响应文件按着“响应文件组成”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编页,页码必须连续(所附的图纸、不能重新打印的资料和印刷品等除外)、装订成册(不可活页)。

    3、响应文件封面上均需分别注明“采购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全称”等字样。

    4、响应文件装订成一式2份(A4纸)。响应文件正本中所有页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正本的复印件可以作为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投标人愿意提供与本次谈判有关的其他资料,可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其他谈判资料一致,附于响应文件之后,与其他谈判资料页码统一编目、编码、编页装订。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将一式2份的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另行提供的原件资料单提交,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里。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保证响应文件中装订的内容清晰可见,如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过期失效或无法辨识的,均为无效响应。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2、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响应文件及相关材料有可能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第三章 质疑投诉

    一、质疑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详见附件)。

    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质疑采用实名制,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提交的质疑函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质疑投标人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提出质疑的准确时间;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内容有缺失的,采购人应当一次性告知投标人需补全的材料及补交的截止时间。补交的截止时间与法定质疑期的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于截止时间后提交补充材料的,将被拒绝。

    4、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当面提交采购人。

    5、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投标人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质疑的,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监督部门,并依法给以相应处罚。

    二、投诉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赤峰市财政局投诉。投诉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投诉电话:0476-*******

    附件3 竞 争 性 谈 判 报 价 表.doc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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