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屯昌县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开展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治办关于印发〈海南省2023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普治办〔2023〕22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蔚然成风。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辉煌成就;宪法、民法典、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四、时间安排

11月30日至12月6日

五、工作安排

“宪法宣传周”采取“专项活动+主题活动”方式进行。

(一)专项活动

1.组织县普法成员单位于2023年11月30日上午在(原百家超市广场)开展“屯昌县2023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宣传一条街活动”,各镇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责任单位:县普治办、县司法局、各镇)

2.组织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普法依法治理知识考试。(责任单位:县普治办)

3.组织开展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向宪法宣誓仪式活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普治办)

4.各镇、各单位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活动。县直机关单位宣誓仪式活动可选择在县文体公园西侧的“宪法公园”内进行。(责任单位:各镇、各单位)

5.组织观看宪法宣讲云直播活动。省司法厅将搭建海南“宪法宣传周”展播平台,11月30日9:00—10:00,通过嘉宾访谈、专家讲座、有奖答题等形式开展线上宪法宣讲活动。省普治办在“法治海南”微信公众号设置专题页面,发布活动预告和展示全省各市县各单位“宪法宣传周”活动等普法活动,届时由县普治办在屯昌县普法工作群通知各镇、各单位依时组织收听收看。(责任单位:县普治办、各镇、各单位)

6.各镇、各单位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海南自贸港法宣传“六进”(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活动。(责任单位:各镇、各单位)

7.积极参加省厅组织开展“宪法在你身边”线上答题活动。11月30日—12月4日,省普治办将在“法治海南”微信公众号开展“宪法在你身边”宪法知识在线有奖答题活动。请各镇、各单位积极发动干部群众参与答题,推进宪法宣传深入开展,届时县普治办将在“法治屯昌”微信公众号转发和在屯昌县普法工作群另行通知。(责任单位:各镇、各单位)

8.组织开展“宪法宣传点亮城市”活动。在县城主要街道及各类场所电子显示屏组织播放宪法主题宣传视频等活动,在全县推动形成共同宣传宪法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9.组织人员观看乡村振兴电视夜校宪法专题节目。省普治办将联合有关部门紧贴乡村发展需求,收集、筛选、拍摄多个典型案例、通过法学专家讲解,制作宪法专题节目,在“乡村振兴电视夜校”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线上学习平台APP和“法治海南”微信公众号推送。各镇要积极组织和发动群众收看。节目时间为12月4日晚上20:00在海南自贸频道、网台、夜校APP播出,三沙卫视于晚上20:30在播出。重播时间为12月5日上午11:10海南自贸频道播出;12月10日下午16:29在海南卫视播出。(责任单位:各镇)

(二)主题活动

1.“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知识竞答等形式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牵头单位:县直各单位)

2.“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将宪法教育融入学校升旗仪式、宪法晨读、主题班会等活动。结合“教育防护”行动和抵制离岛免税“套代购”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通过主题板报、演讲比赛、模拟法庭等形式,加强宪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3.“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针对乡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渔业法、打击走私等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大喇叭宣讲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乡村法律明白人等积极作用,宣传法治乡村建设成果等。(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

4.“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法治讲堂、道德讲堂、法治广场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民法典、法律援助法、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结合居民法治需求,集中开展一次送法、释法进社区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5.“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等,突出宣传“依法合规经营”理念,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县国资委、县工商联、县总工会)

6.“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采取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服务、座谈交流等形式,在军营中普遍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官兵们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循者、坚定捍卫者。(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7.“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组织网络媒体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H5、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宪法网上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司法局)

(三)其他活动

1.组织收看央视《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2年度法治人物》节目。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综合频道(cctv-1)、央视社会与法频道(cctv-12)播出。

2.请县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单位向全县手机用户推送宪法宣传公益短信。

3.请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在全县公共场所、公交车站、长途客运站人、大小公交车内外播放宪法公益广告。

4.请县旅游和文化体育局组织景区张贴悬挂宪法宣传标语、宣传挂图,播放宪法公益广告,推动宪法宣传景区全覆盖。

5.各镇、各单位积极组织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中国普法“一网两微一端”组织开展的宪法知识竞答活动。

(四)宣传报道

请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县司法局组织我县互联网平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推送各镇、各单位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报道,充分利用公共场所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各镇、县直各单位要因地制宜,根据以上活动安排,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要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发挥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法治文化阵地等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县直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开展好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各项活动内容丰富、取得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宣讲宪法,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牢牢把握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二)压实普法责任。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认真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项专项活动、主题活动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相关参加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县普治办要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组织好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县各类媒体要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增强宣传实效。各镇、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加强以案普法,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请各镇、各责任单位对部门(行业)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于12月7日前报县普治办。(联系人:覃宝楼,联系电话:139*****151*****),邮箱:fa2871@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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