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用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用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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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吉林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用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S-2024-03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用车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2.1200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吉林省林业生态
监测中心、吉林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吉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吉林省林业生态监测中心、吉林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提供车辆租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用车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用车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
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
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供应商须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2)供
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7日08时30分到2024年03月1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9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7272号水乡人家院内15栋会议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9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7272号水乡人家院内15栋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吉林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用车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
件。
2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2024-0301
2.项目名称:吉林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用车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为吉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吉林省林业生态监测中心、吉林省森林资源监测中
心)提供车辆租赁服务
5.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
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
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供应商须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2)供
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07日至2024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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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式:本项目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
(PDF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吉林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448530071@gq.com:
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
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证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24小时
内(自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
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采购代理
机构会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
章后将扫描件(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及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4485300710gq.com,完成以上要求后供应商可以至供应商邮箱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售价:10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7272号水乡人家院内15栋会议室。
五、开标
时间:2024年03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7272号水乡人家院内15栋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3.发布公告媒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磋商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吉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吉林省林业生态监测中心、吉林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698号
联系人:张景春
电话:13596155955
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7272号水乡人家13栋
联系人:王若冰
电话:18843165511
2024年03月07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吉林省林业生态监测中心、吉林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698号
联系人:张景春

话:135961559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7272号水乡人家13栋
联系人:王若冰
电话:18843165511
电子邮件:448530071@qq.com
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念项目管理有食
(盖章)
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调查 湿地 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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