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殡仪馆项目建设有关事项说明
陆河县殡仪馆项目建设有关事项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国家民政部等16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粤民发〔2016〕125号)和《汕尾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汕民发〔2017〕6号)中明确要求,推进县级殡仪馆建设。陆河县是全省121个县市区唯一一个没有建设殡仪馆的县。建设殡仪馆既是陆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的迫切需求,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和谐陆河的需要。为了确保殡仪馆项目顺利推进,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民政、环保等职能部门本着生态、环保、节地、惠民、便民的理念建设,邀请一流的专业团队在全县8个镇范围内开展现场勘察、环评、规划设计等工作。现就殡仪馆项目群众关心的几项问题说明如下:
不会产生水污染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经科学论证评估废水产生总量为2425.95m3/a,污水统一收集后,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厌氧+接触氧化+二氧化氯消毒+脱氯+过滤)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旱作标准后,作为项目及周边林地的灌溉用水,不用外排,因此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不会影响。
不会产生恶臭气味
项目产生的废气,设计施工单位引进了目前国内最先进的尾气处理设备,可以有效控制二恶英、二氧化硫、重金属、粉尘颗粒等有害物质,优于国家标准GB*****-2015(火葬场大气排放标准)实现零排放,真正达到环保、无味、无尘、无害的要求。
不会产生噪音污染
殡仪馆火化设备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防震、防声装置等隔音材料,达到无干扰杂音的效果,最大程度达到零干扰。同时,在殡仪馆内外增加绿化带及水域吸收噪音,有效降低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不会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
该项目将建成一个花园式的、现代化的殡仪馆,项目用地现状为丘陵凹地,藏风聚气,周边均为山坡林地,不会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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