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级采购信息 天津市津南区环境保护局机动车尾气监测固定式门站建设项目(项目编号:FZK2016-2-163)招标公告 2016-04-29 15:01:13采购计划编号:201604C
********A0041采购品目:
货物>>
专用设备>>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target="_blank">环保监测设备
受天津市津南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津南区环境保护局机动车尾气监测固定式门站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津南区环境保护局机动车尾气监测固定式门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FZK2016-2-163
二、项目内容 : 本项目 建设1个固定式机动车排气遥测示范站,用以对我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重点路段实时监控。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3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声明函。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此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 4 月 29 日至2016年 5 月 6 日,每日8:30-11:3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308室。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代理商 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此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 5月19日9:00至9:30。
(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开标时间:2016年5月19日9:30。
(四)开标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葛征东、高珊
(二)联系电话:
***-********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津南区环境保护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红旗路
(三)采购人联系人:刘志军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方式、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 4 月 29 日至2016年 5 月 6日止。
2016 年4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