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北方分公司菜园街及枣林南里棚户区改造项目C地块项目成品马道租赁招标

二局三北方分公司菜园街及枣林南里棚户区改造项目C地块项目成品马道租赁招标

招标编号: cscec202*****000*******

报名截止: 2024-03-09 10:00:00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
二局三北方分公司菜园街及枣林南里棚户区改造项目C地块项目成品马道租赁招标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要求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商。

1.2招标范围:北京菜园街及枣林南里棚户区改造项目C地块工程成品马道租赁招标。

1.3项目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京菜园街及枣林南里棚户区改造C地块项目部。

二、投标人资格

2.1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2.2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2.3各投标单位报名同时,提供样本及产品的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2.4所有报名的供应商在云筑网的资料信息中联系人必须是人名。修改方式为:登录厂家云筑网,点击右上角我的云筑――我的资料――姓名(单位名称修改为姓名)

2.5不接受个体工商户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项目部、生产资源管理部、经济管理部、法律事务部等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

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纪委监督邮箱zyjw@cscec.com和电话010-********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低价中标;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控制进场原材的质量,对钢材等物资除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外,需经试验进行复检并出具复检合格证明文件,严禁不合格材料用于本工程。

5.2贯彻执行GB/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将其纳入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

5.3本工程钢结构制作、构件预拼装、安装、焊接、油漆质量、防火喷涂质量控制程序,并且符合规范及现行标准的要求。

5.4为保证马道的整体精度,对所有构件整体进行预拼装:在拼装平台上把各小拼单元按编号在相应位置上进行预拼装。拼装完毕,观察、测量构件整体形状、尺寸、各节点坐标变形、节点位移是否在许可范围之内;对拼装中出现的偏差查明原因并进行纠正,直至预拼出的构件满足质量要求。

5.5马道现场拼装、安装所用的结构用辅材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并应有质量证明书,材料替代时必须征得设计人员书面认可。

5.6马道表面不得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得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5.7钢构件防腐涂层: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用干漆膜测厚仪检查,按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3件。构件表面不应误涂、漏涂,涂层不应脱皮和返锈等。涂层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流坠、针眼和气泡等。

六、交货、验收要求

6.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2企业的营业执照、材料说明、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一式六份随货同行,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6.3验收方式: 符合相关验收标准;过磅、点数等,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双方签字为准。

6.4交货时间:按要求陆续进场。

6.5交货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C地块项目施工现场的指定卸料地点。

七、付款及结算

7.1预付款无。每月20日由供需双方依据上月19日至本月20日施工现场实际使用数量办理结算。

7.2 月度结算:按月结算,每月20日办理上月21日至本月19日(31日)在场材料结算,按实际租赁日历天数记取租赁费,办理月结后,过程支付月结的50%,春节前支付到当年累计结算额的60%,计算公式为:月度结算总和=∑第n天材料在场数量材料综合租赁单价(材料在场数量及租赁天数按照物资部签发结算单记取)。

7.3最终结算:最终结算金额=各月材料租赁费+周转材料丢失赔偿费-扣款事项;完工结算完毕后2个月内付至90%,取得工程竣工备案表且完工结算完毕满1年后2个月内付到100%。

7.4整体供货结束后1个月内,投标人将本工程所供材料总量的结算书整理上报甲方,招标人审核过程中,投标人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及协助,否则,因此造成的审核延误及货款延期支付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7.5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每次拨付工程款时,投标人应及时提供经招标人财务部门认可的国家规定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发票原因影响无法按时付款,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责任。

八、开标时间: 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人:李宗景联系电话:138*****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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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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