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港港务有限公司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项目二
台州港港务有限公司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项目二
台州港港务有限公司
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台州港港务有限公司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项目
采购人:台州港港务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评审办法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台州港港务有限公司就公司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项目进行公开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根据集团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公司内外部发展环境及近年来的发展实际,提炼公司核心竞争力培养方向,并研究明确实施路径和实施步骤。
采购范围: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项目地点:台州港港务有限公司
服务期限:本项目要求在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报告评审并提交项目最终稿。
控制价
******.00元
合格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证明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企业业绩:熟悉港口行业发展情况,自2021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港口相关咨询项目5个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企业咨询项目、港口相关咨询项目等类似咨询项目经验,团队主要成员须具同类型项目经验(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外聘专家提升团队水平,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外聘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磋商时间
1.磋商时间:2024年1月3日10时00分,供应商须在磋商时间截止之前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公共邮箱(tzgw@nbport.com.cn),并将磋商响应原件密封送交至台州港港务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届时将通过现场通话方式邀请磋商的代表进行磋商,供应商无需到场。
2.磋商文件售价:/。
3.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及邮寄:
(1)磋商响应文件原件应进行包装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2)磋商响应文件一式壹份。
保证金:/。
联系方式
采购人:台州港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国琴 联系电话:137*****908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西路398号台州港港务有限公司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根据集团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公司外部发展环境及近年来的发展实际,提炼公司核心竞争力培养方向,并研究明确实施路径和实施步骤。
二、工作内容1.针对企业发展现状,总结先进经验和存在问题;
2.分析企业内外部发展环境;
3.提炼公司核心竞争力培养方向;
4.提出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工作和措施;
5.提出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各项保障措施。
三、提交成果及质量要求1. 提交《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项目》报告文件。
1.1电子文档:形成1个Word形式指导文件的电子文档
1.2文本:成果文本装订成册,彩色缩印文本5套(A4规格,一正四副)。
2. 提供中间成果报告的份数和次数根据评审需要提供。编制人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等有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编制工作,最终成果通过招标人验收。
四、时间要求 1.本项目要求在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报告评审并提交项目最终稿。 五、付款条件1. 合同签订后的7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
2. 报告通过甲方验收并提交成果稿后7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
六、报价要求
1.磋商报价应包括本次项目服务而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交通费、人工费、服务费、食宿费、会务费、税费、专家评审费、资料印刷装订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的总和。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报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一旦核实确认,不得再做更改。对供应商漏报致使项目未能达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其费用和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3.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部件必须注明“免费”或数字“0”,但不能省略,如有严重缺漏项,视为无效响应。
4.供应商成交后需配合采购人长期在台州进行驻点,完成报告评审并提交项目最终稿。
七、其他
1.供应商应对磋商、实施、操作等过程中采取保密和安全措施,因供应商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2.采购人认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可否决、终止本次采购。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说明及要求 | |
1 | 项目名称 | 台州港港务有限公司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项目 |
2 | 采购人名称 | 台州港港务有限公司 |
3 | 项目概况 | 根据集团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公司外部发展环境及近年来的发展实际,提炼公司核心竞争力培养方向,并研究明确实施路径和实施步骤。具体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
4 | 控制价 | 人民币******元 |
5 | 服务期限 | 本项目要求在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报告评审并提交项目最终稿。 |
6 | 响应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响应截止之日算起) |
7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标法 |
8 | 签订合同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
9 | 投标保证金 | 金额:无 |
10 | 投标报价 与费用 | 1.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该招标服务而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交通费、人工费、服务费、食宿费、会务费、税费、专家评审费、资料印刷装订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的总和。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报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一旦核实确认,不得再做更改。对供应商漏报致使项目未能达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其费用和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3.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部件必须注明“免费”或数字“0”,但不能省略,如有严重缺漏项,视为无效响应。 |
11 | 质量标准 |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12 | 响应文件 递交地点及截至时间 | 详见详见磋商公告。 |
13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详见详见磋商公告。 |
14 | 磋商会议 | 在磋商时间截止后,磋商小组开启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须进行二次报价,并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发送至公共邮箱(tzgw@nbport.com.cn)。后须将原件送至台州港港务有限公司存档。 |
15 | 磋商小组 | 磋商小组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 磋商小组成员确定方式:按规定确定。 |
16 | 其它 | 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有需求,可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方自行踏勘现场或进行技术咨询,避免无法按时完成采购需求的内容。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供应商自负。 |
17 | 招标文件中的非格式合同(条款)提示 | 采购人附于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条款),供应商如发现存在歧义、不明确、不公平、不合法或有其他不妥当的地方,供应商应通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要求采购人予以修改或澄清。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即确认对所附合同(条款)供应商已经与采购人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一旦成交,采购人(成交人)承诺除补充相关信息外,将无条件无修改地按磋商文件中所附合同(条款)文本与采购人签署正式合同,且采购人(成交人)明确承认该合同(条款)并非格式合同(条款),无论何时何事何因,采购人(成交人)均不会援引格式合同(条款)规则对采购人提出任何诉求或抗辩。 |
一、总则
1、项目说明
1.1 项目的说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
2、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
3、资金来源
3.1 自筹。
4、供应商资质要求
4.1 参加响应的单位必须满足前附表所要求的相应的资格。
4.2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现场踏勘
如有需要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
6、响应费用
6.1供应商应承担其响应文件的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响应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组成内容
7、磋商文件的组成
7.1 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评审办法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7.2 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规定格式、要求说明。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满足本磋商文件的实质要求,将作否决处理。
7.3 磋商文件的修改
7.3.1在响应截止时间3日前,采购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磋商文件,补充通知将在磋商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发布,供应商应自行浏览,未及时关注的责任自负。补充通知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7.3.2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适当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7.4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8.1 响应文件与响应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8.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报价说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如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格式)
(1)响应文件封面;
(2)响应函;
(3)报价一览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供应商公司简介;
(7)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后附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8)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组成表;
(9)主要人员简历;
(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11)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里的评分标准提供评分资料;
(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11、响应有效期
11.1响应文件在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内有效。
11.2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要求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12条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2、磋商保证金:无
13、磋商预备会:不召开。
14、响应文件的签署
14.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中需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效。
14.2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递交
15.1 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 第一章 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15.2 供应商通过台州港港务有限公司公共邮箱(tzgw@nbport.com.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5.3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5.3.1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的;
15.3.2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16、响应截止时间
16.1供应商应在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响应文件。
16.2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7、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须通知采购人。
五、磋商
18.1 采购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磋商。
六、评审
19、评审内容的保密
19.1 公开磋商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0、响应文件的澄清
20.1 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个别地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其响应文件,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供应商应作出有利于采购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0.2一般将响应报价、计划服务期要求、服务要求、违约经济责任及其它磋商文件要求承诺的主要商务条款、人员配备等主要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内容。
21、磋商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1.1 初步评审: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初审后按否决处理,不予评审:
21.1.1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本须知14.1、14.2条规定的;
21.1.2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21.1.3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多个的响应总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除外;
21.2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澄清、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
21.3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应该与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要求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而且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2、响应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2.1磋商小组将仅对按本须知21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2.2评价和比较应根据评审办法对响应报价、计划服务期要求、服务要求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七、评审方法及标准
23、详见第三章 评审办法。
八、授予合同
24、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其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质的成交供应商。
25、成交通知书
25.1 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其响应被接受,未成交供应商将不另行通知。
25.2 成交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6、合同的签署
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项目合同。
九、重新采购
27、重新采购
1、本项目为重新采购,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如只有2家供应商递交,本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如只有1家供应商递交,本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程序如下:谈判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与通过资格评审和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顺序为供应商上传磋商文件顺序,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并将最终报价作为价格评审的依据,其他评审依据依然按本磋商文件评标办法。
单一来源采购程序如下:谈判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与通过资格评审和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按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剩余投标人是否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仍然具有竞争性的,对有效投标进行评审;如认为没有竞争性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采购。
3、经谈判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人重新采购。
十、纪律和监督
28、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9、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0、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中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31、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32、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磋商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它
33、供应商有下列行为的,应取消其成交资格:
33.1 在响应过程中与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人有串标行为的;
33.2 在响应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3.3 在响应过程对采购人、磋商小组及相关工作人员施加压力、影响磋商、评审公正性,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的;
34、由于本须知第33条行为影响成交结果的,成交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办法
本项目的评审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商务及技术部分满分50分;响应报价部分满分50分。
评标指标和各评标权重指标:评标指标 | 权重(%) |
报价响应部分 | 50 |
商务及技术响应部分 | 50 |
合计 | 100 |
二、磋商小组
1、采购人按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三、评审程序
1、竞争性磋商不进行公开唱价。磋商小组在磋商开始后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磋商小组先根据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21.1条款进行初步评审。
3、磋商小组依据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2项的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经评磋商小组审查通过的单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须在公司公共邮箱中完成。
5、磋商小组按照本章第四条规定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四、详细评审
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均为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详细评审。
1、商务及技术部分评审内容如下:
商务及技术评分表 |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说明 | 分值 |
能力部分 (26分) | 服务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涉海、涉港发展相关咨询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 分。 (需提供合同等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否则该合同不予计分;项目不得重复。) | 5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负责涉海、涉港发展相关咨询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 最高得 5分。 (需提供合同等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否则该合同不予计分) | 5 | |
根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资格、资历、从业经验年限等由评委横向比较,酌情评分。 优(5-8],良(2-5],一般[0-2] (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8 | |
根据拟投入项目组其他成员的配备人数、资历、从业经验等,由评委横向比较,酌情评分。 优(5-8],良(2-5],一般[0-2] (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8 | |
咨询服务 方案(14分) | 咨询服务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服务方案是否充分涵盖磋商要求的范围,对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进行评审,由评委横向比较,酌情评分。 优(5-7],良(2-5],一般[0-2] | 7 |
对本项目课题的理解程度、重点及难点分析及相应解决方案进行评审,由评委横向比较,酌情评分。 优(5-7],良(2-5],一般[0-2] | 7 | |
实施进度计划(10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施做出合理的实施进度计划进行评分,由评委横向比较,酌情评分。 优(7-10],良(3-7],一般[0-3] | 10 |
2、响应报价部分评审(满分为60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1)有效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最终报价评分值为满分50分;
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通过响应文件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报价的最低价即为评标基准价,比评标基
准价每高1%扣0.3分,即:评标价得分=50-(供应商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100×0.3;(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如供应商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4)所有供应商商务报价均超过项目预算金额,项目按流(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程序。
3、 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技术分、资信分和商务(报价)分的总和。
4、 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前两名投标供应商依次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和第二成交候选人向采购人推荐,并提交评标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五、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由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如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第二成交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如第二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通知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将不另行通知。
七、供应商义务
供应商应随时接受磋商小组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
八、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将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九、本办法由采购人负责解释。评审过程如有异常情况,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五章 合同条款
课题研究服务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微信号: 电子邮件:
乙方(受托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微信号: 电子邮件:
甲方因工作需要,委托乙方对 项目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区(县)订立本合同。
1. 课题研究服务范围和内容(略)
2. 课题研究工作要求2.1 乙方应当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勤勉尽职,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按甲方的工作进度要求及时完成各项服务,及时报告有关本服务的进展情况,按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成果;
2.2 乙方团队人员应具备与本课题研究项目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研究经验,具备课题研究服务相关的管理、调研、协调、分析、规划等能力;
2.3 乙方应充分发挥专业能力,提供高质量的课题研究服务,立足甲方发展现状,着眼甲方未来发展目标,形成切实有效的课题研究成果;
2.4 课题研究工作时间要求:
(1) ;
(2) 。
2.5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和服务结束后,对本合同内容和课题项目及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2.6 乙方应独立完成本合同服务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完成;
2.7 课题研究工作成果要求:
乙方应提交课题研究报告纸质版壹拾份,电子版两份,其中扩展名为doc或docx格式的可编辑文档一份,扩展名为PDF的文档一份。
3. 乙方工作人员3.1 乙方指派 等(具体名单见附件1)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课题研究服务,其中 为负责人;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服务工作交由附件名单以外人员协助完成的,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3.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正当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课题研究服务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人员继续提供课题研究服务,甲方不同意的,视为合同解除,本合同终止;
3.3 乙方提供课题研究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或者有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时,甲方可要求乙方随时更换人员,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合适人员提供课题研究服务,所更换的人员应经甲方同意。
4. 课题研究费用4.1 本合同课题研究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该课题研究服务费为包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课题研究服务费、差旅费、餐饮费、文印费、通讯费、税金及其他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为避免歧义,双方确认,除课题研究服务费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4.2 课题研究服务费不因任何原因调整,但非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或无需继续履行的,则根据乙方已经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双方另行协商费用:
4.3 课题研究服务费分 次支付:
(1)第一期:本合同签订后,支付课题研究服务费的 %,即 元;
(2)第二期:在收到经甲方验收通过的正式课题研究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剩余课题研究服务费,即 元;
(3)甲方每次付款之前,乙方应提交与本次付款金额相等的课题研究服务增值税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4.4 甲方的开票信息如下:
发票抬头: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4.5 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5. 甲方的工作支持5.1 及时要求或协调相关单位为乙方的课题研究工作提供资料及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协助;
5.2 指定专门工作人员与乙方联系日常工作;
5.3 乙方完成课题研究并出具课题研究报告后,尽快完成课题研究项目的验收工作;
5.4 按时支付课题研究费用。
6. 乙方的服务承诺6.1 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课题研究,出具课题研究报告,保证课题研究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科学性。乙方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侵犯第三人权利致使甲方遭受第三方索赔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6.2 严格遵循课题研究纪律,对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严格保密,除非中国法律有强制性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6.3 根据甲方要求,指派本课题研究项目经办人员参加甲方不定时组织开展的内外部会议,但甲方应至少提前1天书面或电话通知;
6.4 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课题研究项目;
6.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业务全部或部分进行转包或分包;
6.6 乙方应当制订课题研究工作方案,明确课题研究人员配置和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6.7 乙方应当配合甲方进行项目验收。若乙方报告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必要时,乙方应重新出具课题研究报告,且不另行收费;
6.8 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本次课题研究过程中形成的任何与本课题项目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计划、调研提纲、评审报告、验收报告、研究报告等文字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或者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7. 违约责任7.1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提供课题研究服务,或所提供的课题研究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或者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或者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无法计算的,赔偿额为本合同约定的课题研究服务费总额;
7.2 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出具课题研究报告的,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期。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延期出具课题研究报告的,每延期 天,扣减课题研究服务费 元,扣减金额以本项目课题研究服务费总额为限;
7.3 乙方未安排人员按时参加甲方组织开展的内外部会议的,每发生一次,扣减课题研究服务费 元,扣减金额以本项目课题研究服务费总额为限;
7.4 乙方通过明示或默示的方式不提供课题研究服务的,或者提交正式课题研究报告的时间延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课题研究服务费总额的20%;
7.5 乙方更换指定课题研究人员,未征得甲方同意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7.6 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和/或被课题研究公司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无法计算时,赔偿额为本合同约定的课题研究服务费总额;
7.7 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课题研究服务费的,每逾期1天,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8. 保密8.1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8.2 合同双方的保密义务的期限为 年,自本合同履行期满或提前解除后计算;
8.3 因违反保密义务而致对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赔偿对方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如经济损失无法计算的,赔偿额为本合同约定的课题研究服务费总额。
9. 争议的解决9.1 对于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当事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或者在第三方主持下调解解决,也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决: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本约定如与法律规定的专门管辖或专属管辖相冲突的,应服从法律的规定。
9.2 对于合同中未受争议问题影响的其他条款,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10.通知与送达
合同一方向对方发出的任何书面通知,只要送至相对方提供的合同首部地址即视为已经送达。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交寄日后的第三日即为送达之日。采用 Email 送达的,发出 Email 之日即为送达日。由于合同一方提供的联系信息不准确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相对方,造成送达文件被退回的,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当日视为送达之日。
双方确认,上述地址也视同诉讼送达地址,双方不可撤销地同意,所有诉讼(仲裁)过程中的法律文书通过上述地址送达的,无论受送达人是否签收,或是否有权人签收,均为有效送达。
11. 其他11.1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课题研究项目完成或提前终止之日止;
11.2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附件1
廉洁协议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微信号: 电子邮件: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微信号: 电子邮件:
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促使双方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当中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规定,在签订《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本廉洁协议。
1.甲乙双方共同权利义务
1.1 协议双方必须恪守“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主合同要求,把保质保量和及时完成项目作为各自最终的权利和义务,严禁损害企业和各方的合法利益。
1.2 协议双方必须经常教育各自职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廉洁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防止一切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使主合同权利义务履行过程同时成为党风廉洁建设的过程。
1.3 双方建立健全的自我制约制度,开展廉洁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各自职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1.4 发现对方在经济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不廉洁行为,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均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和控告。
2.甲方廉洁义务
甲方,且甲方应教育、督促其职员遵守如下约定:
2.1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请、索礼、索贿或报销应由甲方支付的各类费用;
2.2 不得收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礼券、礼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2.3 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商品和物资;
2.4 不得参加由乙方提供经费的旅游或任何类似活动;
2.5 不得接受乙方承担费用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2.6 不得向乙方介绍亲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作有关的经济活动或推销物资和商品;
2.7 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公车、住房装修等服务。
2.8 不得接受乙方其他任何形式的与业务无关的金钱利益。
3.乙方廉洁义务
乙方,且乙方应教育、督促其职员遵守如下约定:
3.1 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送礼、行贿或提供应由甲方自己支付的各类费用报销;
3.2 不得违规宴请甲方工作人员或提供其他消费娱乐活动;
3.3 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物资和商品;
3.4 不得安排甲方工作人员的子女或其他亲属到本单位工作,双方有业务之前已经安排的,则不得因双方业务关系而特别提升职务或提高待遇;
3.5 不得提供资金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和/或其子女、亲属旅游;
3.6 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的子女或亲属购买或提供商品;
3.7 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公车、住房装修等服务。
3.8 不得向甲方提供任何形式的与正当业务往来无关的金钱利益。
4.违约责任
4.1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4.2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3 各方职员违反本协议的,由各方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附则
5.1 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有效期与主合同一致,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撤销。
5.2 本协议不影响甲乙双方按主合同条款承担相关责任。
5.3 本协议一式 肆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目录
1、资格证明部分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范围至少包含:规划设计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其他项目所需要的相关内容(可一项或多项)。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投标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一)。
1.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①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二)。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三、四)。
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商务及技术部分
2.1投标人企业简介等情况说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五);
2.2投标人同类型业绩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六)
2.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七);
2.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汇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八);
2.5商务响应表(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九);
2.6技术响应表(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十);
2.7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2.7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和投标人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文件。
3、投标报价部分
3.1投标报价一览表(详见第六章格式十一);
3.2投标报价明细表(详见第六章格式十二)。
注:以上文件格式详见第六章,若没有投标人可自行设计;未尽事宜请各投标人按评分细则制作;投标人请按上述磋商文件顺序编制并编制目录和页码(资格证明部分、商务及技术部分、投标报价部分),否则评标委员会由于查找不到相关资料所造成的不必要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格式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
我方(投标人名称)已详细审查了(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及其相关补充文件(若有),并正式授权我公司的(被授权人姓名)以本公司名义,全权代表我方自愿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代理机构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了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及其相关补充文件(若有),并完全清晰理解全部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若有),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同意放弃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2.我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磋商文件中所提到的无效标条款,并服从有关开标现场的会议纪律。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
3.我方本服务项目所提供的投标服务报价均具充分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保证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合同授予资格。
4.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如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
5.我方承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依法缴纳了税收(投标截止时间进行计算)。
6.我方承诺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我方承诺所提供的一切响应文件经已认真严格审核,内容均为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且毫无保留,绝无任何遗漏、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和相关的处罚。
8.我方承诺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有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9.我方数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已递交。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声明函
致: (招标人) :
我方 (投标人) 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注:须附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人)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身份证号码: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代表双方签字,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2.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格式五、投标人企业简介等情况说明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
地址 | 企业性质 | |||||||
股东姓名 | 股权结构(%) | 股东关系 | ||||||
联系人姓名 | 固定电话 | 传真 | ||||||
手 机 | ||||||||
1.企业概况 | 职工 人数 | 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数 | 国家授予技术职称人数 | |||||
占地 面积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自有 □租赁 | 生产经营场所及场所的设施与设备 | |||||
注册 资金 | 注册发证机关 | 公司成立时间 | ||||||
核准经营范围 | ||||||||
发展历程及主要荣誉: | ||||||||
企业获得证书情况 | ||||||||
企业获得专利情况 |
注:1、姓名栏必须将所有股东都统计在内,若非股份公司此行(第三行)无需填写。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制表格。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格式六、投标人同类型业绩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合同价格(元) | 使用单位联系人/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注:1、转包或分包类合同不计分。2、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此表仅提供了格式,表格不够可自行增加。
格式七、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
行政职务 | 专业职称 | 专业年限 | |||||||
工 作 单 位 | 电话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类似项目工作经验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注:须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如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最近三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制表格。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格式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拟任岗位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类似工作起止时间 | 备注 |
注:
1、工作人员配备均需列明、并附上资格证书。
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业主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
3、团队成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员工,出具最近三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格式九、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商务条款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 | 说明(偏离/响应) |
项目实施时间 | |||
付款方式 | |||
…… | |||
注:投标人应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详细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如出现负偏离则为无效标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格式十、技术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详细技术参数)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说明(偏离/响应) |
..... | ....... | |||
注:投标人应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详细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如出现负偏离则为无效标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格式十一、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单位:(元)人民币
总报价 | 小写: 大写: |
服务期限 |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如需对报价或其他内容说明,可添加备注栏填写。
3、报价一栏表中的投标总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
4、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分项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本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中,本项目的合同总价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对应的预算采购金额。
格式十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 | 报价 | 成本分析 |
包括编制详细预算 | ||
注:1、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但必须注明具体的费用细目,栏目不够可自行添加。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
3、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4、上述报价已包含开展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增减费用细目,如实际需要发生的费用,投标人在本表中未填列费用细目的,视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其它费用细目中,实际发生不予调整。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标签: 企业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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