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华文学院院级奖学金及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通知
关于年度华文学院院级奖学金及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2]31号)以及《学生手册》(2023版)、《华文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学院开展2022-2023学年院级奖学金及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级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
学院级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1000元/人,二等奖800元/人,三等奖600元/人。
奖项 | 汉语国际教育各年级名额 | 总名额 | ||
2020级 | 2021级 | 2022级 | ||
院级一等奖 | 2 | 2 | 2 | 6 |
院级二等奖 | 3 | 4 | 4 | 11 |
院级三等奖 | 11 | 13 | 15 | 39 |
年级人数 | 56+50=106 | 63+62=125 | 69+68=137 | 56 |
备注:若申请人数未达到设置名额,可机动调整。
2.申请条件:
(1)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40%,且学习绩点在班级前40%(境外生均为50%);
(2) 当学年各门课程无挂科;
(3) 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60分及以上;
(4) 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5) 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华侨大学奖学金、综合成绩优秀奖学金、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的同学不参与评选。如出现绩点与综合素质测评均入围的情况,该项奖学金评定优先参考综合素质测评。
二、院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名额:
奖项 | 汉语国际教育各年级名额 | 总名额 | ||
2020级 | 2021级 | 2022级 | ||
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 3 | 3 | 4 | 10 |
2.评选条件:
(1)担任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
(2)本科学生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50%(境外生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60%,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60%);
(3)工作积极负责,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全局观念,能密切联系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至少组织过一次院级及以上活动并有较好影响或受到表彰的;
(4)校级荣誉称号与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荣誉称号不能兼得。
三、材料上交时间及注意事项:
(1)《2022-2023华文学院院级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请于 12月4日上午8:00前发送至邮箱xsb2021@hwmail.hqu.edu.cn;
(2)《2022-2023华文学院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电子版请于 12月4日上午8:00前发送至邮箱xsb2021@hwmail.hqu.edu.cn;
(3)无需打印提供2022-2023学年成绩单,由学院统一复核;
(4)已经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荣誉称号里提交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未获评校级荣誉称号的同学,无需再次提交申请表,默认为已申请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附件:1.2022-2023华文学院院级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2.2022-2023华文学院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华文学院学生办
2023年11月28日
标签: 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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