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基金指南招标公告

再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基金指南招标公告

为充分发挥再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国家级公共创新平台作用,吸纳国内优势科研力量参与稳定支持科研协同创新,设置实验室开放基金。

开放基金围绕实验室重点研究方向和定位,汇聚国内优势力量开展再制造应用基础研究、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构建开放共享格局。

一、研究方向

围绕再制造工程设计、再制造技术及应用、再制造质量控制、战场抢修等,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并重,支持以下6个方向研究。

(一)再制造性设计与评价方法

方向编号:614*****023WD001

需求背景:以再制造循环寿命周期理论为基础,围绕再制造性指标设计与论证评估、再制造技术-经济-环境指标评价方法、再制造率设计与评价、再制造循环寿命周期费用评估、逆向反演设计方法等开展研究,完善再制造指标评价体系(技术指标自定,根据评审择优选择立项)。

成果形式:国防报告1份、总结报告1份;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二)再制造寿命评估与预测

方向编号:614*****023WD002

需求背景:基于零部件失效机理分析,开展损伤评估与参量提取、无损检测、有限元分析等新原理和新技术探索,评估再制造零部件的剩余寿命,为考核验证再制造技术的可靠性奠定基础(技术指标自定,根据评审择优选择立项)。

成果形式:国防报告1份、总结报告1份;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相关模型/原理样机。

(三)防腐耐磨材料与技术

方向编号:614*****023WD003

需求背景:针对高温、高湿、高盐雾、重载荷等严苛服役环境,设计研发新型材料,或采用不同工艺及设备,使装备零部件表面具备耐磨损、抗腐蚀等性能,为延长装备使用寿命、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技术支撑(技术指标自定,根据评审择优选择立项)。

成果形式:国防报告1份、总结报告1份;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发明专利1-2件;样品/样件/样机。

(四)载能束作用下形性调控方法

方向编号:614*****023WD004

需求背景:基于载能束成形方法,可恢复损伤零部件尺寸精度和性能功能,为提高再制造质量和效率,开展形性调控方法研究,减少再制造成形后处理工序,为快速维修、快速制造、快速恢复能力提供支撑(技术指标自定,根据评审择优选择立项)。

成果形式:国防报告1份、总结报告1份;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发明专利1-2件;样品/样件/样机。

(五)先进抢修材料与技术

方向编号:614*****023WD005

需求背景:面向装备现场或原位在线抢修需求,开展应急快速成形、原位自修复材料研发及快速检测与智能诊断技术研究,为装备性能现场恢复与提升提供核心关键技术(技术指标自定,根据评审择优选择立项)。

成果形式:国防报告1份、总结报告1份;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发明专利1-2件;样品/样件/样机。

(六)功能涂层设计与制备

方向编号:614*****023WD006

需求背景:针对雷达罩、智能蒙皮、智能光电窗口、发动机等关键装备和核心部件再制造需求,研发光电响应涂层、特种防护涂层、隐身涂层、伪装涂层等特殊功能涂层设计与制备新方法,提出新设计理念,推动表面工程技术发展(技术指标自定,根据评审择优选择立项)。

成果形式:国防报告1份、总结报告1份;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发明专利1-2件;样品/样件/样机。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根据研究方向,自主命题,申报开放基金项目。

2.开放基金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在国家或地方等其他途径申请科研立项的,不予资助;聚焦创新性前沿基础研究与有明确背景需求的关键技术研究,对于创新度不高的,不予资助。

3.开放基金项目经费额度不超过30万元/项,研究周期2年。

4.开放基金项目面向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外的科研人员,国内高校、研究院所等相关单位研究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申请人。

三、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本通知发布的指南方向,自主命题,填写《实验室基金项目申请书》(模板见全军装备采购信息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

2、申请人请在2024年3月31日前提交申请书PDF版(有红章和签名)扫描文件1份、可编辑word版本1份、保密审查表PDF版(格式不限,单位盖章)1份。逾期不予受理。

3、开放基金项目密级为公开,不得含有涉密信息。

四、项目管理

1、开放基金项目按照《再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2、批准立项的开放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不得擅自更改《项目申请书》的内容。根据申请书,与实验室挂靠单位签订任务书,作为项目的执行和验收依据。

3、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实验室要求,提交研究进展情况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并接受执行情况阶段检查评估。

4、开放基金项目经费管理按照《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9〕12号)》执行,按要求接受有关部门审计。

5、开放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时,需提交任务书规定的全部研究成果、项目技术总结报告、项目工作总结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等资料,实验室组织现场验收审查并形成验收意见。

五、成果管理

1、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论文、专利、奖项、成果转化形成的产品等。

2、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归本实验室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共同所有,实验室应列为成果第一或第二单位。署名方法如下:中文:再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北京 ******;英文:National Key Laboratory for Remanufacturing ,Beijing ******,China

3、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形成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等应标注“再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基金资助项目”(英文:Supported by Foundation of National Key Laboratory for Remanufacturing)。

4、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应按科技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研究档案。

5、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须参加实验室组织的学术交流会,对承担的项目或者相关研究成果,以学术报告的形式交流。

六、联系方式

电子版申请材料在截止日期(2024年3月31日)前发送到:RemanTec@163.com。通过立项评审后,补交全套纸质申请材料原件,一式1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重点实验室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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