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质量控制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质量控制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质量控制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80,000.00
最高限价(元):1,680,000
★一、采购内容
对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铁岭市、沈抚示范区*****个表层样品和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约2516个剖面样品进行质量控制。
★二、服务要求
1.制定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流转、测试化验、数据审核质量控制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具体实施细则和实施计划,且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关技术规程规范;
2.完成省级质量控制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熟悉土壤物理与化学制备检测相关知识的专家组成的检查组,采取远程实时监控、现场检查结合的方式,开展样品制备、保存与流转、检测的质量监督检查;通过数据审查模型对入库数据进行单点、单指标异常值审查,对批量数据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样品制备、保存、流转等监督检查数量应分别不少于区域总样量的5%,检查工作覆盖制样、保存和流转工作周期;测试化验质量监督检验通过密码平行样、标准样、留样抽验、飞行检查等方式开展,对全部检测批次样品插入标准样和密码平行样,其中每50个样品至少含1个标准样和1个密码平行样并流转至承担检测任务实验室。对检测实验室进行抽检,检测样品不低于区域检测样品的5‰;
3.形成质量控制报告,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相关技术规程及要求,提供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内业质量控制报告);
4.供应商应为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备案的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并随时接受和配合国家质控实验室检查等相关工作;
5.供应商承诺中标签订合同后不再承接其他辽宁省内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检测任务,且不得转分发包。
★三、需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规范
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
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样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
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规范(修订版)》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最终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视各地区实际完成样品数量及时间确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480,000.00
最高限价(元):1,480,000
★一、采购内容
对沈阳市、营口市、辽阳市、盘锦市、阜新市*****个表层样品和营口市约376个剖面样品进行质量控制。
★二、服务要求
1.制定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流转、测试化验、数据审核质量控制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具体实施细则和实施计划,且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关技术规程规范;
2.完成省级质量控制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熟悉土壤物理与化学制备检测相关知识的专家组成的检查组,采取远程实时监控、现场检查结合的方式,开展样品制备、保存与流转、检测的质量监督检查;通过数据审查模型对入库数据进行单点、单指标异常值审查,对批量数据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样品制备、保存、流转等监督检查数量应分别不少于区域总样量的5%,检查工作覆盖制样、保存和流转工作周期;测试化验质量监督检验通过密码平行样、标准样、留样抽验、飞行检查等方式开展,对全部检测批次样品插入标准样和密码平行样,其中每50个样品至少含1个标准样和1个密码平行样并流转至承担检测任务实验室。对检测实验室进行抽检,检测样品不低于区域检测样品的5‰;
3.形成质量控制报告,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相关技术规程及要求,提供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内业质量控制报告);
4.供应商应为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备案的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并随时接受和配合国家质控实验室检查等相关工作;
5.供应商承诺中标签订合同后不再承接其他辽宁省内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检测任务,且不得转分发包。
★三、需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规范
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
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样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
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规范(修订版)》。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最终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视各地区实际完成样品数量及时间确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630,000.00
最高限价(元):1,630,000
★一、采购内容
对锦州市、朝阳市、葫芦岛市*****个表层样品和朝阳市、葫芦岛市和锦州市太和区约1440个剖面样品进行质量控制。
★二、服务要求
1.制定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流转、测试化验、数据审核质量控制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具体实施细则和实施计划,且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关技术规程规范;
2.完成省级质量控制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熟悉土壤物理与化学制备检测相关知识的专家组成的检查组,采取远程实时监控、现场检查结合的方式,开展样品制备、保存与流转、检测的质量监督检查;通过数据审查模型对入库数据进行单点、单指标异常值审查,对批量数据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样品制备、保存、流转等监督检查数量应分别不少于区域总样量的5%,检查工作覆盖制样、保存和流转工作周期;测试化验质量监督检验通过密码平行样、标准样、留样抽验、飞行检查等方式开展,对全部检测批次样品插入标准样和密码平行样,其中每50个样品至少含1个标准样和1个密码平行样并流转至承担检测任务实验室。对检测实验室进行抽检,检测样品不低于区域检测样品的5‰;
3.形成质量控制报告,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相关技术规程及要求,提供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内业质量控制报告);
4.供应商应为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备案的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并随时接受和配合国家质控实验室检查等相关工作;
5.供应商承诺中标签订合同后不再承接其他辽宁省内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检测任务,且不得转分发包。
★三、需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规范
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
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样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
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规范(修订版)》。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最终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视各地区实际完成样品数量及时间确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同时为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备案的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并随时接受和配合国家质控实验室检查等相关工作。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6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1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组,兼投不兼中,最多只能中标1个包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标明中标包组优选顺序。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A529
邮箱地址: lndx1202@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宇杰、赵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