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营口市安通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2024 年-2025 年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件采
购项目
(招标编号:GXTC-C-2442001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营口市安通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2024 年-2025 年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件采购项
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00 万元,招标人为营口市
安通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营口市安通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2024 年-2025 年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件采
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营口市安通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2024 年-2025 年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件采购
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营口市安通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2024 年-2025 年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件采购
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上述采购内容的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未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列入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须提
供承诺函、信用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0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以及被
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辽宁分公司三楼招标采购部购买文件。招标文件 5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以
上提交的资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查的依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二楼开标室(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
新路 7-1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二楼开标室(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
新路 7-12 号)
七、其他
1.采购范围:PE 管件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材料采购量清单)
2.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地点,卖方负责卸货。
3.交货时间:双方合同签订后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按买方要求供货。
4.资金来源:自筹。
5.合同估算价:约 200.00 万元。
6.质量要求:2024 年 6 月 1 日前符合《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 2 部分:管件》GB/T
15558.2-2005 或《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 3 部分:管件》GB/T 15558.3-2023
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2024 年 6 月 1 日后符合《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 3 部
分:管件》GB/T 15558.3-2023 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技术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并保证使用要
求。
7.投标保证金:4.00 万元(人民币,电汇或银行保函)。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005172106022400006297
收 款 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电汇或银行保函方
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9.发布媒体: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营口市安通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市安通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青松里 2 号
联 系 人:白帆
电 话:0417-28178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 7-12 号
联 系 人: 张悦、王睿尧
电 话: 0417-3355091
电子邮件: ykgxzb@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