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常州市金坛区公安局金城片业务技术用房、金城镇消防中队营房及消防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已由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批文名为:区发改委关于同意常州市金坛区公安局金城片业务技术用房、金城镇消防中队营房及消防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变更投资主体及总投资的批复 编号为:坛发改投资(2015)1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华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私有资金: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 盐港路北侧、白塔路(老镇广路)东侧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5588.44平方米。
质量等级要求: 合格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6年06月23日至2016年08月31日
投资总额: 3500.00 万元
结构类型: 其他
本次招标范围: 常州市金坛区公安局金城片业务技术用房、金城镇消防中队营房及消防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室外附属工程(城市照明工程;管道安装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标段面积
(平方米) 估算价(万元)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注册建造师专业、等级
****************-BD-002 常州市金坛区公安局金城片业务技术用房、金城镇消防中队营房及消防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室外附属工程(城市照明工程;管道安装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70.00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报名其他条件 由于系统固定版本原因,不可修改。申请人类别及等级为:新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原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6年04月30日至2016年05月10日登陆 “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五、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04月30日至2016年05月10日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常州华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金坛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金坛大道88号 地 址: 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周平 项目组组长: 王月美
电 话: 151*****903 电 话: ****-********、138*****918
传 真: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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