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
玛纳斯县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
一、 | 招标条件 | |||||||||||||||
玛纳斯县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玛纳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玛发改(2016)112号”)备案。招标人为玛纳斯县交通运输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玛纳斯县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15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玛纳斯县南城区 | ||||||||||||||||
2.工程规模:朝阳路(碧玉大道-康宁路)长630.465米、中医院南侧规划路长627.743米、六小北侧规划路(翡翠南路-文苑路)长963.359米、田园路(三园路-平安路)长391.837米;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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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需要项目负责人 | ||||||||||||||||
四、 | 投标报名 | |||||||||||||||
1.报名时间:2016/4/3010:00:00至2016/5/420:00:00。 | ||||||||||||||||
2.报名地点:网上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1.领取时间:至。 | ||||||||||||||||
2.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 ||||||||||||||||
六、 | 其他说明 | |||||||||||||||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30日10:00时-2016年5月4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第二标段CJ********投标保证金43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2016年5月9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92,帐号:********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第二标段招标文件费为3000元/份。 7、投标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应向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 ||||||||||||||||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西部庭州网、昌吉日报上发布。 | ||||||||||||||||
八、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玛纳斯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侯俊虎 | 联系人: | 胡雪梅 | |||||||||||||
电话: | 152*****127 | 电话: | ****-******* |
标签: 基础设施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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