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张湾街道供销社整体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蔡甸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张湾街道供销社整体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蔡甸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

张湾街道供销社整体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共蔡甸区委、蔡甸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蔡发〔2017〕6号)和《蔡甸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创新方式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中心社)综合改革的工作方案》(蔡供销〔2022〕3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区供销联社研究决定对张湾街道供销社经营服务职能职责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承包。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张湾街道供销社融合发展

(二)张湾街道供销社现有主要资产(1处)

张湾街正街:资产1处,土地面积1600㎡。

(三)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各级党委、政府有关“三农”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担当起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的桥梁和纽带;

2、推动农村合作事业发展,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

3、引导和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推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4、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5、促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主要职责

1、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区联社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合合作;

3、负责乡村振兴服务站、村级综合服务社、农资农家店、庄稼医院、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等为农服务平台的指导建设和维护;

4、负责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保值增值;

5、协调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供应,参与市场调节,稳定、平抑物价;

6、提供农业信息、农资机械、农技培训、统防统治、农村金融、测土配方肥推广、农业生产(经营)托管、土地流转等全方位涉农服务;

7、负责系统内平安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

8、完成区供销联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标内容

整体承包张湾街道供销社的经营管理权、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资格、为农服务职能职责等。承包方依法取得独立法人地位,立足供销主责主业,自我发展、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期限一年。双方权利义务及履约考核内容方式等,在确定中标人后另行签订承包协议约定。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或重大不良商誉记录;

(三)具有履行承包协议所必需的经营管理服务能力;

(四)具有供销社工作经验、热爱供销事业者优先。

四、招标方式和具体步骤

(一)招标公告时间:2024年3月6日—3月12日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

(三)投标受理单位:区供销联社人事科(地址:武汉市蔡甸区汉阳大街115号,邮箱:*********@qq.com,联系人:袁女士,联系方式:027-********

(四)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承包)方案要载明承包价、无重大违规、违法和不良商誉记录证明(或承诺)、经营管理及为农服务的主要思路做法等主要内容。

(五)确定中标方式:1、投标人数在2人(含)以上,由区供销联社人事科组织有专业人员参加的评审小组,采取查阅资料、审查资格、征信、座谈听询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分并按总分高低排序作出评标意见,提交区供销联社基层社(中心社)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中标人。2、投标人员比较确定的,由区供销联社人事科组成专班对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征信状况进行综合考查并形成书面考查意见,提交区供销联社基层社(中心社)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中标人。

五、其他事项

(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天向蔡甸供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缴付1万元投标保证金。若不能中标则由蔡甸供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全额退还;若中标并签订承包协议,则该投标保证金视同承包协议履约保证金,在解除或终止承包协议时根据履约情况结算。

(二)投标人中标后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承包协议,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蔡甸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3月6日

标签: 供销社整体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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