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豫15破37号信阳冠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豫15破37号信阳冠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信阳冠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0日做出(2023)豫15破申52号裁定书受理信阳冠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日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做出(2023)豫15 破37号决定书,指定河南政源破产有限公司担任信阳冠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查清债务人冠日公司的资产与负债状况,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拟聘请一家评估机构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现就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基本要求
1、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2、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3、与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二、申报提交的材料
申报材料中请注明机构资质、规模、破产案件评估经验、承办本案的人员配置及简历、承诺出具报告的时间、收费标准和收费时间、收费是否可以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
三、评估范围及内容
1、评估范围:经管理人现场清点确认的办公用品及其他破产财
产。
2、评估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准则及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有关要求进行评估。
四、评估的时间要求
在评估机构选定后七个工作日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
五、评估机构的选定及评估费用的支付
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选定一家评估机构并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评估费用支付时间为公司全部资产变现后15个工作日内。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如贵单位对本次评估工作有意向,可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并报名,同时需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关书面方案。
特别说明:
1、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3月22日
2、对于报名未入选的评估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3、因管理人目前仅接管到少量破产财产,可能存在不能支付评估费用的风险;
请有意向报名的评估机构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盖章的书面方案材料(加盖报名机构公章、PDF格式)发送至管理人邮箱:*********@qq.com,并将纸质申报材料邮寄至或送至如下地址:信阳市浉河区鸡公山大街浅水湾别墅区大门口一楼门面房,河南政源破产清算有限公司,联系人:汪先生159*****180。
信阳冠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3月6日
标签: 公开招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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