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高州市第五幼儿园建设项目听证会的公告
关于召开高州市第五幼儿园建设项目听证会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高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草拟了《高州市第五幼儿园建设方案》。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粤府令第303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召开高州市第五幼儿园建设项目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会召开机构
高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4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3 时;
(二)地点:市代建中心会议室(城管执法局6楼)。
三、听证内容
对《高州市第五幼儿园建设方案》进行听证。
四、听证代表的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11名,其中法人组织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市教育局代表1名、专家学者2名、潘州街道代表5名。法人组织代表、街道代表、市教育局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由市人大、市政协推荐,专家学者由高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邀请。
(一)听证代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高州市公民;
2.高州市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报名时间:
2024年 3 月11日至3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方式: 现场提交报名表
(四)报名地点:高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前期工作部(高州市城管执法局6楼601室)
(五)报名提交材料:
如实填写的《听证代表报名表》(见附件1);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登记文件)复印件,以及指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工作证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经审查确定获得听证参加人资格的,发放《听证参加人证》,凭《听证参加人证》入场。报名参加但未获得听证会参加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列席旁听,人数不超过10名。按报名时间顺序确定,并发放《旁听证》,凭《旁听证》入场。
(二)听证会代表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三)听证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准时到场,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会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在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听证会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听证参加人应对《高州市第五幼儿园建设方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参加旁听的人员,可以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
(五)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 练建成,190*****225。
特此公告。
高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2024年 3月6日
标签: 第五幼儿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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