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关于国家安全宣教短视频拍摄制作购买服务的计划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关于国家安全宣教短视频拍摄制作购买服务的计划

为深入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十周年暨国家安全宣传工作,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拟与第三方合作,对国家安全宣教短视频拍摄制作开展购买服务。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奋力谱写祖国西南安全稳定屏障昆明篇章 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短视频拍摄制作及宣传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A1502,目录名称: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三、项目概况

(一)主要工作内容

拍摄制作短视频,包括策划、创意、版权素材采购、脚本大纲撰写、拍摄场地设备租赁、成片制作等全部费用。

(二)目的和意义

围绕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这一根本任务,通过拍摄国家安全宣教短视频,深刻揭示总体国家安全观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实践中焕发出的强大实践伟力,充分展现十年来昆明市维护国家安全的显著成绩,进一步提升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实效,使关心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成为全市干部群众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为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新安全格局,谱写祖国西南安全稳定屏障昆明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万元以内(不含);

(二)资金来源:拟从市委办公室年度预算“综合保障经费”中安排。

五、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和场地;

(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一)根据采购方的整体需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国家安全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以“十个坚持”为统领,着重体现十年来昆明在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与国家安全教育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以文稿配音,加图片、视频的形式,拍摄制作短视频;

(二)视频制式:高清标准1080P(1920X1080)以上,画幅比16:9。

(三)质量标准:

1. 提交视频的格式要求MP4/MOV/MPG视频格式;

2. 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

3. 画质清晰、流畅、音乐气质融合;

4. 视频制作时长6分钟;

5. 兼容各类播放器或播放平台的播放格式要求。

(四)作品要求: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内部敏感信息,内容正确无误,不得存在侵权情况;

2. 宣传片要有创意,拍摄手法要求角度新颖、可视性强;

3. 背景音乐要求紧跟画面节奏起烘托作用,使整个片子大气磅礴;

4. 作品需原创,杜绝粗制滥造,在还原真实色彩的基础上进行画面色彩的优化,以达到吸引观众的美感。

(五)作品主体内容:

1. 昆明在国家安全大局和云南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

2. 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3. 昆明坚定不移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成果;

4. 昆明持之以恒统筹发展和安全,维护各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的成果;

5. 昆明全方位推进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的成果。

(六)宣传推广要求: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作品拍摄,并在市级党媒或官方媒体平台首页及视频专栏进行播放和宣传推广。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项目报价要求

(一)拟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就项目具体内容中相关要求进行报价,并于2024年 3月 11日17:00前(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将报价文件一式二份(密封)盖章送至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市级行政中心5号楼424室宿建东处,电话0871-********。报价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视频拍摄方案(含报价明细表)等;

(二)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且总价控制在5万元以内(不含)。

九、中标确认

(一)经市委办公室评价小组根据报价情况与拍摄方案综合评定后确认候选中标单位名单,按照市委办公室内控制度研究确定中标单位;

(二)确定中标单位后,采购方与中标方就创意思路、视频脚本、画面大纲、拍摄方案等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签订合同;若采购方与中标方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中标作废。采购方可以采用第二名合作,并按照第二名的报价计算。采购方对初次中标方单位为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初次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三)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十、款项支付

(一)在完成视频拍摄制作并获采购人认可,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二)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按照上述支付方式支付款项前开具等额发票(含支出明细清单)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延期付款;

(三)本项目为财政拨款方式支付,上述付款期限为采购人向上级部门和政府采购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时间(不含上级部门和政府财政部门审查的时间)。在付款期限内采购人已向上级部门和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不视为采购人逾期付款和违约。

信息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6日—13日17:00。联系人:宿建东,联系电话:08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短视频拍摄 购买服务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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