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川航股份第[2024-hy-004]号 发布日期:2024.3.6
一、项目名称
航卫多功能一体机设备项目
二、项目清单
序号 | 名称 | 配置及服务需求 | 单位 | 预计采购数量 |
1 | 多功能测试仪 | 1.设备需求: (1)可进行血压、血氧饱和度、体温、心率、酒精含量等健康指标进行检测; (2)检测过程需全程录像,数据保存5年; (3)应同时支持千兆有线网口、2.4G/5G WIFI连接、4G流量卡中至少两种方式连接;(注:如果采用4G流量卡方式连接会涉及实名认证和流量费用。) (4)需免费提供配套数据管理系统。 (5)如后期涉及川航新增业务项目可定制开发新功能。 (6)考虑运输调试便利性,在满足设备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体积较小的设备。 2.系统需求: (1)可建立个人账号,可通过人脸识别、工号输入进行登录; (2)需完整记录相关检测数据、检测视频并上传至指定位置; (3)数据传输稳定,无延迟; (4)需要对接我司飞行管理系统。 3.信息安全需求: (1)数据保密:设备采集的员工个人信息、健康数据不得发送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于非川航自身需求的任何数据分析,并且签署承诺书或在合同文本中体现(参考《数据安全承诺书(对外采购网络产品及服务)》); (2)数据安全: A.甲乙双方数据业务合作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B.甲乙双方应保证所提供源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并对所接收的数据及其处理活动采取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含技术措施及管理措施)并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C.甲乙双方共同对本协议履行中所涉及的数据予以保密,相互承诺未经授权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数据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数据信息、二次开发或编辑的数据信息等)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 (3)网络安全:系统防护达到相应的等级要求,不得出现危害川航网络安全的漏洞、行为和后果,并且签署承诺书或在合同文本中体现(具体相关要求可参考《第三方人员信息保密协议》); (4)服务可用性:厂商应当承诺酒测服务可用性达到年中断时长不超过2小时,并且签署承诺书或在合同文本中体现,如果不满足,川航可以进行考核扣款; (5)文档资料:设备商家应当提供完整可用的仪器使用维护和设备数据传输,服务端接口调用相关文档,满足川航后期对接其他业务系统的需要。 (6)服务端川航外部部署: 如果酒测服务端部署在川航外部,则厂商对服务可用性完全负责,需要满足第一部分的通用要求。川航内部其他系统和酒测系统对接需要,还需开通外部基础资源服务商和川航的专线网络。 4.服务需求 (1)供应商需对校验费、质保期后维保费和耗材清单及价格进行单独报价。 (2)需提供仪器校验服务且校验期间不影响设备正常使用。 | 台 | 29 |
2 | 维保服务 | 1.一体机设备所有配件的更换及维修,包含但不限于一体机主机、酒测探头、血压计、血氧饱和仪、体温测试仪、人脸识别或指纹识别设备、外接输入设备等; 2.一体机软件及网络调试维护费用; 3.当我司需要现场支持、维护时,应及时响应,正常情况下中选人应于4小时内到达现场,紧急情况下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总时长不超过12小时;对于1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设备,中选人应免费提供换新或备用设备的服务; 4.提供1名专属技术客户经理跟踪整个服务项目及紧急派遣等,并提供专属技术客户经理联系电话支持同步的现场故障诊断; 5.半年一次巡检服务。 | 年 | / |
3 | 校验服务 | 1.酒测探头:根据校验机构标准半年或一年校验一次,并在送检第三方校验时提供备机供我司使用; 2.血压计:一年校验一次,并在送检第三方校验时提供备机供我司使用。 | 年 | / |
其余详细要求将在公告结束后随《邀请文件》一并发送。
三、资质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提供营业执照);
(二)非法人出席商务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原始生产厂商,具备自主生产能力(须提供可自主生产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生产厂房产权证或厂房有效租赁合同等,如以参股形式经营的,其股权应不低于50%);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销售许可/进货渠道证明/外委或协议生产证明);备注:参选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以商务谈判现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四)参选产品资质要求:
1.多功能一体机中“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及“血压计”须分别提供有效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2.多功能一体机中“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及“血压计”须分别提供有效的强制检定证书或检定合格证;
(五)售后保障证明要求:如为代理商,中选后须提供设备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六)参选人承诺酒测服务可用性达到年中断时长不超过2小时,并提供承诺函。
l 特别注意:1.请确保所提供的证照、资质等均在有效期内,如有特殊情况请提供说明并加盖公章;2.所有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l 参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不同参选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商务谈判项目;
2.参选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商务谈判项目;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参选保函(商务谈判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公告报名期无需提供!)
本项目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元(贰万元),有效期不少于60天。根据银行开具保函时长,请看到公告后尽快在川航13家合作银行开具保函。
注意:1.保函开具流程请咨询对应银行。
2.资信证明、存款证明不能作为保函使用。
3.与川航合作的13家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4.接收电子保函的4家合作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银行代码:ICBKCNBJSCN);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银行代码:BKCHCNBJ57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河支行(银行代码:PCBCCNBJSCX);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代码:ABOCCNBJ220)。(如开具电子保函,商务谈判时递交银行报文原件)
五、报名提示
(一)请务必在https://bid.sichuanair.com/tender注册后,进入对应项目点击右上角“报名”,并将上述资质要求中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压缩后上传。(如上传失败,可发至文末招标办电子邮箱)
(二)报名时段为工作日8:00——24:00,非报名时段系统关闭,无法填报。
(三)本公告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3月13日15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确认”将在报名截止后统一进行(“待确认”为正常状态)。
(四)川航有权对提供资料不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或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不予确认;参选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川航将保留核查(包括现场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川航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川航有权拒绝向资质不佳的供应商发送邀请文件。
(五)报名后请在https://bid.sichuanair.com/tender平台上查询项目进展,并注意查收系统通知短信。
六、联系方式
咨询时段: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咨询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全文,其他时段无人接听。
联系电话:(028)6539 2703
电子邮箱:zhaobiaoban@sichuanair.com
网 址:https://www.sichuanair.com
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