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购买医疗设备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购买医疗设备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购买医疗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2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XZC-1-GK-********
项目名称: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购买医疗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29,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购买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4,829,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床旁监护仪 | 40(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760,000.00 | - |
1-2 | 其他医疗设备 | 医用降温毯 | 1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29,000.00 | - |
1-3 | 其他医疗设备 | 排痰机 | 1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75,000.00 | - |
1-4 | 其他医疗设备 | 排痰机(儿童型) | 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5,000.00 | - |
1-5 | 其他医疗设备 | 无创呼吸机 | 20(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000.00 | - |
1-6 | 其他医疗设备 | 高流量湿化氧疗系统 | 30(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840,000.00 | - |
1-7 | 其他医疗设备 | 除颤监护仪 | 10(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个月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购买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投标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时间: 2024年03月06日 至 2024年03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4年03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无
名称: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805
联系方式:*******
名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
联系方式:0482-*******
项目联系人:高林
电话:0482-*******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3月0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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