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金汇路小学建设工程基桩检测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溧阳市金汇路小学建设工程基桩检测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溧阳市金汇路小学建设工程基桩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3-18 09:30(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LCGL-C2024-0016
项目名称:溧阳市金汇路小学建设工程基桩检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8.5万元
采购需求:
基桩的检测,详见检测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15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通用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的实际查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
2.供应商参与磋商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3.1)供应商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按相关文件规定,供应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及钢结构工程; 4)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时间:2024-03-06 09:00 - 2024-03-13 16:30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地点:苏采云
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3-18 09:30
地点:苏采云
五、开启时间:2024-03-1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溧阳市建设西路58号景盛苑商109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由溧阳市天目湖生命康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溧政办发【2023】15号文规定履行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职责。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女士
电话:0519-********
标签: 建设工程基桩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江苏
江苏
江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