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庭审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北京诚佳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庭审专用设备采购


北京诚佳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庭审专用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我公司现就《庭审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庭审专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BJCJX-GXJZHW-160415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招标内容:采购及安装庭审专用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标文件。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合格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具备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和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含临时叁级)的企业。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53日至2016年5 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百色市城乡路东合一组香蜜湖小区2号商住楼4单元2楼

3.标书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提供电子版、不代办邮寄。

4.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一份:⑴本招标公告报名期内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人报名时介绍信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4)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6)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7)投标人出具的本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新成立的企业请按实际提供);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核查(法人身份证除外)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名。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公章无效),否则无效。

5.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简称即可)或项目编号)。

投标人应于2016年5月9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 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至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开户名称: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市向阳支行;银行账号:2110 6102 0920 1570 716】,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5月10日15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百色市城乡路东合一组香蜜湖小区2号商住楼4单元3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5月10日15时30分在(广西百色市城乡路东合一组香蜜湖小区2号商住楼4单元3楼开标.

十二、投标咨询: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诚佳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百色市城乡路东合一组香蜜湖小区2号商住楼4单元2楼

联系人:小覃 联系电话:138*****400






北京诚佳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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