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汉沽-食堂监控和饮水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滨海新区汉沽-食堂监控和饮水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教学仪器设备站委托,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食堂监控和饮水设备购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食堂监控和饮水设备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HGGP-2016-B-0305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
1.主要标的名称及数量:食堂监控系统(详见项目需求)
2.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第二包:
1.主要标的名称及数量:饮水设备(详见项目需求)
2.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17.19万元
第二包:5.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支持国内产品;采购非进口产品;环保节能产品;
<!--[if !supportLists]-->五、<!--[endif]-->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包: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
3.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投标人须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包括三级)以上资质或者满足建筑智能化三级以上资质(包含三级);
5.投标人须提供机电安装三级(包含三级)以上资质;
6.投标人须提供公安局安防备案登记证书;
7.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综合管理平台、红外高清智能高速球、红外高清高速球、红外高清枪机、高清远距离红外枪机、硬盘录像机、矩阵切换器生产企业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若无上述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溯源到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
8.投标人须提供网络高清摄像机、网络高速球机、网络高清硬盘录像机设备厂家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
10.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
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
3.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投标人须提供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CQC产品认证证书;
6.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节能产品,须提供省级以上检测报告;
7.投标人须提供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证书;
8.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5月3日至5月9日,每日上午8:00--下午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现场领取。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5月25日上午8:30-8:45,8:45截止收取投标文件。资质审查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5月25日上午8:50。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5月25日上午9:00。
3.开标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刘老师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教学仪器设备站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新村街1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老师 ***-********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老师 ***-********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5.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律纬路支行
行号:********003
账号:********6924
名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教学仪器设备站和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 2016 年 5 月 3日起至 2016 年 5 月 9 日止。
2016年5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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