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机关后勤事务处营门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宿豫区机关后勤事务处营门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宿迁市宿豫区机关后勤事务处营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电子反拍公告
宿迁市宿豫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宿迁市宿豫区机关后勤事务处委托,就人民武装部营门管理系统采购组织电子反拍采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宿迁市宿豫区机关后勤事务处营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YFP[2016] 27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技术响应详见附件:
技术参数(此参数为参考参数,中标后提供的货物参数应大于等于此参数标准,同时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权威部门相关证明文件。)
项目要求:营门进出统一采用单门同时进出方式,要求车牌识别系统采用国内一线品牌,集成识别功能和控制功能,支持自动和手动补拍功能;车牌全对的识别率保证98%以上、数字和字母的识别率保证99.5%以上,单张照片识别速度:300毫秒(平均识别时间);自动识别汽车车牌号码及车牌颜色、兼容蓝牌、黄牌、公安牌照、军牌等。采用防雨淋、密封防尘设计;可提供公安部识别率99%的检测报告。与道闸联动,实现认证车辆自动进出、未认证车辆经确认后可放行,并保存车辆进出记录。
人员进出通道采用指纹识别和射频卡两种方式,自动开启通道闸机,并保存人员进出记录;在人员进出通道和营门口分别安装监控摄像头,实现关键部位全天候监控,监控录像存储时长应在一个月以上;在门卫室和办公楼一楼值班室之间(距离约70米)布置3根超五类防水网线,实现值班室对营门管理情况的实时查看。
质量、售后服务要求及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起免费质保两年。
交货(完工)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送到指定地点,交货地点为宿豫区人民武装部,交货方式为按要求免费送到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和采购方使用人员技术培训。
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采购单位付款方式为:验收合格后付款70%,验收合格满一年付清余款。
报价说明:所有参与报价单位须提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再进行投标报价。对于恶性报价、报价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视情节严重性进行相应处罚。本项目报价采用电子反拍方式进行投标报价,需在报价前以银行汇票形式缴纳24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并将汇票缴到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我区保证金账户:户名: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宿迁宿豫支行 账 号: 1116 0304 0900 0134 035 )。
若出现相同报价,以最先报价者作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单位需缴纳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转成履约保证金,供应商补齐不足的部分。
项目结束后最低报价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供货产品参数,延期提交或因中标单位原因联系不上的视自动放弃此次作为中标单位的权利。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反拍结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所供产品需在营业执照的范围内。
(三)供应商须是宿迁市宿豫区政府采购入库会员。
报价成本应包含成套产品本身设计、加工制作及其送货、装卸、安装、保养、税务、验收、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并应该包含产品能够正常安装、使用的必配(备)件。
供应商应对采购设备及安装调试负责,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其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设备。
四、报价时间
(一)报价时间:2016年5月3日—2016年5月9日;
(二)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5月9日17:00。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0000元,采用50轮报价,阶梯价1200元。供应商注意报价时间,否则后果自负。
五、本次竟价反拍联系事项
采购中心联系人:刘春艳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聿全
联系电话:****-******** 151*****657
邮政编码:223800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所有发布到网络上的补充通知均为有效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本次采购采用电子反拍方式进行,初次进行电子反拍的供应商请在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会员,填齐资料并携带原件到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反拍。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并及时关注反拍公告,同时应慎重报价,因投标报价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限制责任人三个月至一年参加宿迁市宿豫区政府采购活动。
宿迁市宿豫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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