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用狂犬病疫苗招标公告

兽用狂犬病疫苗招标公告





为及时有效开展2024年全区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拟询价采购1家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为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提供兽用狂犬病疫苗一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兽用狂犬病疫苗采购项目。


二、询价单位: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5万元。


四、项目内容:


序号


名称


包装规格


技术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1


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


1ml/瓶


1.毒株为:Flury LEP株、r3G株、Flury株、dG株。


2.Flury LEP株、r3G株、Flury株、dG株提供本毒株新兽药注册证书。


3.制剂类型:水剂。


4.病毒含量:每头份疫苗中含有灭活的狂犬病病毒至少为2.0 IU/头份。


5.规格:1头份/瓶。


6.有效期:在2-8℃保存,24个月效价基本不变。


7.到货有效期:到货有效期在18个月以上。


8.效力检验:用NIH方法测定疫苗效价,各疫苗毒株必须不低于农业部批准该毒株质量标准的NIH效价。


9.产品使用后效果:使用动物狂犬病灭活疫苗免疫后,对受免疫动物至少产生12个月及以上的保护期。


10.产品使用安全,无不良反应。


11.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犬的狂犬病。


12.提供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2023年以来至少三批次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头份


*****


五、询价方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文件的编制


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承诺书(附件三);


(3)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信用记录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二);


(6)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及兽药产品的批准文号批件复印件;为非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及兽药产品的批准文号批件复印件。(以上均要求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7)报价表(附件四)。


备注:


(1)报价文件份数: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报价文件、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报价文件为准。


(2)所有资料一律加盖报价单位鲜章,报价文件和报价表分袋封装。


七、报名方式


供应商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qq.com),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报名时须提供介绍信(附件一)(内容包含经办人的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所有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包含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7日17:00(北京时间)。


八、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四楼会议室(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8日上午10:0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时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及报价,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届时必须参加。


九、评审原则


本项目采取最低价中标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报价含成本、税收、利润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报价为闭口价,即一次报出不得更改价格。


本次采购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


十、付款方式


本服务按合同约定付款。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欢 邮箱:*********@qq.com


联系电话:155*****939


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6日


附件一:


投标介绍信


致: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兹授权 同志(壹人)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在贵单位办理 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兽用狂犬病疫苗采购项目 投标事宜,请予以接洽!


竞标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联系电话:


经办人联系邮箱:


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 (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竞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 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投标承诺书


致: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投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八)本项目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投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投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投标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四:


书面报价表


项目名称


报价方式


最高限价


最终报价


(总价)


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兽用狂犬病疫苗采购项目


书面报价


15万元



竞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标签: 狂犬病疫苗 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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