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招标公告11

生态环境局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招标公告11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6

项目概况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GC

项目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2023年度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内容。

备注:供应商可选择任意标项递交响应文件,但仅可获得一个标项的成交。

标项二

标项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2023年度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内容。

备注:供应商可选择任意标项递交响应文件,但仅可获得一个标项的成交。

标项三

标项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2023年度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内容。

备注:供应商可选择任意标项递交响应文件,但仅可获得一个标项的成交。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6日至2024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电子加密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上传提交;备份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邮寄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如提供)。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18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其他事项:(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磋商。(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4)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不接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报告复查项目(项目编号:NBITC-*********C)的成交供应商投标本项目。

3、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

4、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但不强制要求。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54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丽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传 真:0574-********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顺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夏伟立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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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碳排放 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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