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移动污染源辅助监管项目采购需求的公示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移动污染源辅助监管项目采购需求的公示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大楼4号楼
项目名称: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移动污染源辅助监管项目
项目编号:无
采购类型:自行采购
采购数量:1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限额(元):******元
采购部门:执法科
联系人:徐工
联系人电话:0755-********
报价截止日期:2024年3月16日
报价方式:接受纸质或电子文件报价,纸质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营业执照与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如有),一式一份,报价日期以签收之日为准,邮寄地址: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406。电子文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营业执照与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如有)扫描件,报价日期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邮箱地址:chenyi@meeb.sz.gov.cn
项目背景:
根据国家《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需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机动车等排气污染源排污监管技术服务,加强对机动车路检路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验数据的监督抽查、加油站和储油库的油气排放监管、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执法检测和管理、柴油车用车大户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开展力度。
为加强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大气排放污染源监管,有效降低非道机械和机动车等大气排放污染,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可计划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机动车等排气污染源排污监管技术,从而实现对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机动车等排气污染源进行全面纳管,为后续开展各类型污染排放治理作提供数据支撑和管理依据。
鉴于所涉尾气检测、资料审核等工作专业性强,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需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以促进相关工作顺利开展该项工作。
项目内容:
1.深汕特别合作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机动车等移动污染源排污监管。
完成合作区非道路移动机械、道路柴油车、用车大户(目前1家,具体家数视实际情况而定)柴油车等尾气排放污染物执法检测,检测数量不少于324台次或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确定检测数量。
2.合作区加油站储油库油气污染辅助监管。
监督辖区内的加油站(目前18家,具体家数视实际情况而定),按照《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开展全区加油站1轮次的油气回收检测及深度治理工作。
3.完成采购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成果:
1.尾气排放检测台账
2.油气回收检测数据台账
3.加油站深度治理检查台账
4.年度报告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至公示发布之日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等网站上无相关诚信记录;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上述采购需求公示10个自然日。
附件:报价单模板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