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小学长安校区保安服务网上竞价招标公告
附属小学长安校区保安服务网上竞价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长安校区保安服务 | 项目编号 | WSJ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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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日期 | 2024-03-07 10:56:18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03-10 12:00:00 |
采购单位 | 陕西师范大学 | 付款方式 | 1.第一次支付:提供保安服务1个月内支付保安服务费的20%; 2.第二次支付:提供保安服务6个月内支付保安服务费的30%; 3.第三次支付:提供保安服务10个月内支付年保安服务费的30%; 4.第四次支付:提供保安服务12个月内支付保安服务费的15%;剩余保安服务费的5%,在服务期满后次月的15个工作日内,经学校进行核算后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学校付款前,保安方应提供等额的发票。 |
联系人 | 成交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联系电话 | 成交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签约时间要求 | 校方合同审核完成后1天内 | 到货时间要求 | 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预算总价 | ¥ 570,000.00 | ||
收货地址 | 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长安校区)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
采购商品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属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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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 | 1 | 套 | 物业管理服务 |
品牌 | 定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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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 定制 |
预算单价 | ¥ 570,000.00 |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 (一)保安服务要求及质量标准 1.保安人员条件要求:保安人员必须持保安员证(监控室人员持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着保安服上岗,保安队员保安服要一季两套定时更换,保证制服统一、合身、整洁、符合保安人员着装规范;保安人员要求年龄在18周岁—55周岁之间;保安人员要形象好、气质佳,工作状态饱满、耐心细致、方法灵活,避免和教职员工及来校人员发生冲突。严禁聘请有语言障碍、精神病史者担任保安人员;不得聘请有违法犯罪史者担任保安员; 2.负责学校东门、东南门24小时值班,对出入人员、车辆进行检查、登记,无标识车辆未经主管领导审批不得入校。实施《来客登记制度》、《物品出门登记制度》、《非正常出入时间的学生登记制度》; 3,对全校范围进行24小时安全巡查,尤其是中午(12:00—14:00)、夜间(20:00—次日7:00)安全巡查,实行《交接班制度》、《值班巡查制度》,落实有关夜间巡查要求,做好巡查记录; 4.对值班、巡逻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安全干事和主管领导,不得拖延,因报告不及时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保安人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保安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保安人员有义务配合学校进行保安相关问题的调查; 5.保安公司要调配保安人员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项校园公共活动如比赛、校庆、大小型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人员不足时要加派人员配合学校工作; 6.保安人员要及时指挥车辆按规定停放;要避免车辆及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因保安人员未及时疏导交通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保安公司要负责任; 7.对非机动车辆进行有序管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配合学校对废弃车辆进行清理、处置; 8.保安人员要积极配合学校举行的安全演练,按照学校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9.保安公司必须按照合同约定配足保安人员人数,因人数不足而导致的校园重大安全事故保安公司负相应法律责任; 10.保安人员上岗前必须有保安公司提供的体检证明,体检报告需由县级以上医院提供; 11.保安人员须完全服从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调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12.保安人员需维持校园道路通畅、安全通道畅通、消防通道通畅。定期巡查(每周一次)消防疏散指示灯、消火栓箱(每月一次)、灭火器(每月一次)等完好情况,并做好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 (二)保安服务日常监督及处理办法 为有效监督管理保安公司服务,校方根据实际制定质量考核标准,并对保安方管理服务绩效实施监督检查及考核评定。校方将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不少于2次)对保安方提供的保安服务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保安公司的服务内容进行日常巡查和监督。根据测评结果及日常巡查监督情况,校方有权向保安方开具整改通知单责令保安方限期整改,同时校方将以工作联系单等形式对保安方出具书面警告或扣除违约金,扣除违约金费用将在支付保安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 1.校方有权要求保安方调换不适应本岗位或达不到工作质量标准的保安人员,调整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如保安方未能按照校方要求调整或更换不适应本岗位的保安人员,校方将按500—1000元/人·次的标准对保安方扣除违约金,调整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校方将按500元/人·日的标准对保安方扣除违约金。 2.保安方对校方的监督检查,不得敷衍、推诿、塞责和抵制。若保安方未能按照校方要求完成服务范围内的保安内容,且对校方的监督检查有敷衍、推诿、塞责和抵制等行为的,校方将视情节按1000—2000元/次的标准对保安方扣除违约金。 3.保安方保安人员上岗期间未尽到保安职责,校方将视情节按50—200元/次的标准对保安方扣除违约金。 4.保安方保安人员需持有效岗位证书及资格证书上岗,若保安方未能按照服务约定聘用有专业资质的保安从业人员,校方将按500—1000元/人·次的标准对保安方扣除违约金。 5.保安方未经校方同意,擅自在管理区域内从事保安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校方将视情节按1000—2000元/次的标准对保安方扣除违约金。 6.保安方应在服务期内将各岗位所需员工按照服务要求满编配设到位,若保安方未能按照要求在服务期内将各岗位所需员工满编配设到位的,校方将给以保安方500—1000元/人·次的标准扣除违约金,并要求保安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满编配设,如保安方仍未按期完成配设的,校方将按500元/人·日的标准对保安方扣除违约金。 7.保安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范围、时间,对全校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若校方在日常巡检及考核中发现保安方服务未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校方将视情节按500—1000元/次的标准对保安方扣除违约金。 (三)人员配备要求 1.保安队员配备不得少于 9人。其中保安不得少于7人,消防监控室监控员1人,安防监控室监控员1人。 2.保安方应建立保安队员档案(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证明等),并向校方及属地派出所报备。 (四)保安服务费支付 1.第一次支付:提供保安服务1个月内支付保安服务费的20%; 2.第二次支付:提供保安服务6个月内支付保安服务费的30%; 3.第三次支付:提供保安服务10个月内支付年保安服务费的30%; 4.第四次支付:提供保安服务12个月内支付保安服务费的15%;剩余保安服务费的5%,在服务期满后次月的15个工作日内,经学校进行核算后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学校付款前,保安方应提供等额的发票。 备注:第二次至第四次向保安方支付保安费的前提为保安方按照校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相应服务时间阶段内的保安服务内容且经履约验收合格后按照第四款扣除后支付。 (五)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请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成交供应商应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 以下空白 |
售后服务 | 电话支持:7x24小时;按照合同约定配足安保人员人数,做好全校范围公共安全及秩序维护工作; |
陕西师范大学
2024-03-07 10: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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