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采购意向公告

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物业社会化服务
采购内容:为办公楼公共区域、会议室、健身房、宿舍楼、公寓房等区域提供保洁服务,垃圾清理、清运服务,设施设备维保、设施设备专业检测服务,绿化服务等。
采购数量:1家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办公楼公共区域、会议室、健身房、宿舍楼、公寓房等区域提供保洁服务,垃圾清理、清运服务,设施设备维保、设施设备专业检测服务,绿化服务等。
需满足的要求:项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宁区、青浦区。
(一)物业人员需求17人。包括现场负责人2人、保洁员8人、理发服务人员1人、绿化工1人、水电维修工人1人、青浦保安4人。(二)保洁服务区域为办公楼公共区域、会议室、健身房、宿舍楼、公寓房等,合计保洁面积约7537平方米。(三)清洁卫生用品由采购单位提供或由供应商购置采购单位核销。(四)定期灭虫灭害。(五)水箱、污水池、下水道、化粪池清洗,垃圾清运。(六)设施设备维保。高、低压系统、公共照明系统、消防报警系统、中央空调末端、冷却塔保养、锅炉保养、电梯维保等(七)设施设备专业检测。高压检测、电梯系统检测、电梯限速器检测、避雷系统检测、燃气锅炉检测、水质检测、消防检测等。(八)绿化服务。绿化面积约2400平方米,参照上海市1000-2000平方米三级绿化维护标准。 288.14 2024年03月 (一)服务期及合同要求物业服务期3年,合同1年1签。在合同履行期满前一季度,经相关部门考评认定合格的,续签1年,续签不超过2次。(二)试用期要求首次签订合同前设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通过则纳入合同周期1年内计算,物业费按合约支付;如不通过,则不签订合同,试用期费用按合约折算支付1个月物业费。(三)支付和结算要求本项目以任务完成情况为基本依据,采用按月付费方式以银行转账结算(月初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费用),每季度进行服务考评,根据考评结果,付相应服务费数额。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 采购意向 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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