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 2024 年度维修资金零星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预选公开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XJGE-2024-0304-CG-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 2024 年度维修资金零星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预选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 2024 年度维修资金零星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预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 2024 年度维修资金零星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预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 2024 年度维修资金零星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预选)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施工业绩不少于 1 项;
5、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
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27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青年南路 73 号青年壹号大厦 A 座 13
楼 1314 室咨询处领取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28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青年南路 73 号青年壹号大厦 A 座 13 楼 131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28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青年南路 73 号青年壹号大厦 A 座 13 楼 1313 室
七、其他
一、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5000 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
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南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402885000387、开户行账号:80604011201011078691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
式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
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
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
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4 年 3
月 7 日 10:00 时-2024 年 3 月 28 日 11:00 时)。
(2)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
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原件或电子证书加盖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电子证书加盖公
章)、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施工业绩不少于 1 项(须提供中
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原件)、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
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
印)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留存(携带原件备查)。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
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
应。 注:领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
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3)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
地 址:昌吉市
联 系 人:王晓峰
电 话:159990901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青年南路 73 号青年壹号大厦 A 座 13 楼
联 系 人: 季婷
电 话: 0994-2707555 转 8002
电子邮件: 90488844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