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热改扩建工程锅炉房、道路、围墙及其他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集中供热改扩建工程锅炉房、道路、围墙及其他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城西区集中供热改扩建工程锅炉房、道路、围墙及其他附属工程已由中宁发改发[2014] 3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宁县水暖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宁县城西区,宁丰路以东、鹏欣丽都小区以北、郭庄西侧,北河子以南。
2.2建设规模:建设西区集中供热中心一座及其配套附属工程。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特级除外),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区外企业一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及本项目施工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 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市北京东路339号宁夏中房集团5楼508)报名,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登记证,以及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提供无高利贷借贷行为承诺书,注:承诺书在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样本(以上所有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3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宁县水暖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明正工程咨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中宁县 地 址:银川市北京东路339号中房大厦五楼
联系人:曹文娟 联系人:邢艳辉 郭丹丹
电 话:****-******* 电 话:138*****537 151*****257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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