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维保、报警装置维修及设备更换二次招标公告

消防设施维保、报警装置维修及设备更换二次招标公告

曲阜市文物局消防设施维保、报警装置维修及设备更换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曲阜市文物局消防设施维保、报警装置维修及设备更换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QFCG2016-072 ),本项目为政府投资,具体付款方式详见采购文件。采购人为曲阜市文物局,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2.采购范围
本项目为曲阜市文物局消防设施维保、报警装置维修及设备更换采购项目二次,项目共两个包,供应商可参与一个或多个包的报价,但每个供应商只能成交一个包。A包为:消防设施维保、消防报警装置维修;B包为:消防设备更换。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本采购价为21.98万元, A包为10.28万元,B包为11.7万元。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A包)
3.1.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内信誉及业绩良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能够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
3.1.3、消防维护保养资质一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1.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2(B包)
3.2.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内信誉及业绩良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能够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
3.2.3、投标单位应具备消防部门签发的三级以上灭火器维修保养资格证书;所有产品要保证为国标以上产品,有相应合格证明;(注明型号,参数、厂家等信息)
3.2.4、产品要有国家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所出具的《型式认可证书》和国家消防检测中心出具的《消防检测合格报告》,属于中国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备案的产品(包括;消防水带、水枪、水带接口、灭火器等);
3.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5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曲阜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曲阜孔子文化会展中心4A层)。
4.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4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曲阜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出具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进行报名审核(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曲阜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4.4.1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原件;
4.4.2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5、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6年5月9日上午9:00在曲阜会展中心4A层第二开标室递交响应文件。
7、联系方式
曲阜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处
地址:曲阜孔子文化会展中心4A层
电话:****-*******联系人:李科长
采购人:曲阜市文物局
联系人:孔科长 联系电话:139*****180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声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萌 联系方式:****-*******
2016年5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 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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