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大道(炮铺街—鱼梁洲桥)交通设施工程、建锦路(一桥—星光大道)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江山南路(长虹北路—清河北路)交安设施工程、江山南路(内环西线—振华路)交通设施工程、樊城区皮坊街交安设施工程信号灯

汉江大道(炮铺街—鱼梁洲桥)交通设施工程、建锦路(一桥—星光大道)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江山南路(长虹北路—清河北路)交安设施工程、江山南路(内环西线—振华路)交通设施工程、樊城区皮坊街交安设施工程信号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市汉江大道(炮铺街—鱼梁洲桥)交通设施工程、建锦路(一桥—星光大道)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江山南路(长虹北路—清河北路)交安设施工程、江山南路(内环西线—振华路)交通设施工程、樊城区皮坊街交安设施工程信号灯施工(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177.69万元
建设施工地点 襄阳市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蓝图范围内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
开 工 日 期 2016年5月 工期 30 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原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监控、通信、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具有公路或机电专业贰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公路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售后维护能力。
3.2、投标人信号灯具具有公安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符合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准规范的信号灯检测报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5 月3 日至 2016年 5 月 10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樊城区炮铺街3号4楼,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图纸110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考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 5 月27 日14 时30 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樊城区炮铺街3号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 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临江花园
联系电话 : ****-******* 189*****860
联 系 人 :杨斌
2016 年5 月 3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号灯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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