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微型机电井机电设备维修项目
尼玛县微型机电井机电设备维修项目
招标编号:XZZB-HBTD-ZB-*******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尼玛县微型机电井机电设备维修项目已由尼发改【2024】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法人为尼玛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那曲市尼玛县
2.2工程规模:对尼玛县11个乡镇101个点位水源进行设备改造升级或配套建设
2.3计划工期:3个月
2.4 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备案。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授权委托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 月07 日至2024年03 月13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三年(2020-2022)财务审计报告;
(6)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及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
(7)拟派往本项目的五大员的相应上岗证、身份证;
(9)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社保证明。
注:以上资料须无线胶装成册,第(1)至(2)项及各人员身份证须提供原件,其余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比选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西藏商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尼玛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那曲市尼玛县地址:拉萨市长兴都汇写字楼703
联系人:蒙女士
电 话:150*****796
标签: 机电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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