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赴德国、奥地利、法国出访活动行程相关服务的公告

关于购买赴德国、奥地利、法国出访活动行程相关服务的公告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以及我厅相关规定,现对2024年3月赴德国、奥地利、法国出访活动行程相关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

赴德国、奥地利、法国出访活动行程相关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团组构成

省商务厅3人,武汉市投资促进局、襄阳市招商局、孝感市招商局各1人。

(二)行程

第一天 3月24日(周日) 北京-巴黎

02:55 中国航空CA875航班前往法国巴黎(飞行时间11小时40分钟)

06:00 抵达戴高乐机场T2

09:00 拜访威立雅环境集团,推动环境项目合作

10:30 拜访老佛爷百货集团,推动武汉市与老佛爷百货精选概念店项目

14:00 拜访达能集团,推动食品行业合作

15:30 拜访万喜集团,推动能源产业合作

第二天 3月25日(周一) 巴黎-慕尼黑

09:00 拜会中国驻法国大使馆经商处

10:30 拜会巴黎大区工商会,商谈合作机制

14:00 拜访法国航空集团,推动直航及与花湖机场合作

15:30 拜访Engie集团,推动双碳项目合作

20:00 汉莎航空LH2235航班前往德国慕尼黑(飞行时间1小时55分钟)

21:25 抵达慕尼黑机场T2

第三天3月26日(周二)慕尼黑

09:30 拜会中国驻慕尼黑领事馆

11:00 拜会慕尼黑再保险集团,推动金融领域合作

14:30 拜访伟巴斯特集团,推动武汉市项目合作

16:30 拜访安联保险集团,推动武汉市项目合作

第四天3月27日(周三) 慕尼黑-斯图加特

09:00 拜会克诺尔集团,推动武汉市项目合作

11:00 拜会罗德与施瓦茨集团,推动武汉市项目合作

14:00 拜会宝马集团,推动汽车产业合作

19:00 乘车前往德国斯图加特(开车时间2小时)

第五天 3月28日(周四)斯图加特-路德维希港

09:30 拜访梅赛德斯奔驰集团,推动武汉市项目合作

11:00 调研奔驰56号工厂

14:30 拜访保时捷集团,推动汽车产业合作

16:30 拜访Arena2036汽车创新技术孵化中心,推动汽车产业技术合作

17:30 拜访德国华人汽车协会

19:00 乘车前往德国路德维希港(开车时间1小时30分钟)

第六天 3月29日(周五) 路德维希港-法兰克福

09:30 拜访巴斯夫集团,推动化工项目合作

11:00 乘车前往德国法兰克福(开车时间1小时)

14:30 拜会法兰克福德国工商大会

17:00 拜访德意志交易所集团,深化金融项目合作

第七天3月30日(周六)法兰克福-格拉茨

09:30 拜会CHI物流集团,推动物流项目合作

11:00 拜会法兰克福机场集团

16:40 意大利Dolomiti航空EN8064航班前往奥地利格拉茨(飞行时间1小时20分钟)

18:00 抵达格拉茨机场

第八天 3月31日(周日)格拉茨-维也纳

09:30 拜访麦格纳工厂,推动岚图欧洲生产基地项目

11:00 乘车赴维也纳(车程2小时)

15:00 拜访奥中关系促进会

16:30 拜访AST奥悦冰雪集团,推动与武汉市文旅集团合作

第九天 4月1日(周一) 维也纳

09:30 拜访维也纳工商大会

13:30 国航CA842前往北京(飞行时间9小时20分钟)

第十天4月2日(周二) 北京

04:50 抵达首都国际机场T3

(三)服务内容

团组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在国外的所有行程安排,具体含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含在境外所有陆上交通)、住宿(单间)、伙食、公杂、签证、保险费用、服务费和相关活动费用等。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三)服务商具有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或者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4A级旅行社资质证书;

(四)服务商须具有承办过类似团组出访活动的经历。

四、报价内容

报价须包含以下内容:

1.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国际机票费(即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费用);

2.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3.城市间交通费用;

4.保险费用;

5.签证费用;

6.服务费;

7.开具票据的税费;

8.相关活动费用。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为匿名,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17时整,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当场核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六、其他要求

(一)注意事项

1.为避免浪费,也为避免报价过低导致服务质量受损,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实行个人包干使用,按照鄂财行发〔2014〕13号文件确定的标准详细分项报价,不得多报或少报,否则为废标;

2.为避免恶意竞争,报价内容尽可能详细,如住宿酒店及交通工具的具体规格,全程机票的明细价格等;

3.报价所含费用必须全面,不得漏项或者任意加收,否则为废标;

(二)选中原则:在满足能够达到服务质量和规定费用标准的限度内,报价最低者中标(恶意低价报价,中标后,未能满足公务服务标准的,将禁止再次参与我厅境外公务活动购买服务竞标);同等条件下,承办过类似大型政府团出访活动特别是湖北省政府代表团出访活动的服务机构优先。

(三)付款方式:采用服务商垫付方式。服务商先行垫付本次费用,出访行程结束后15日内,服务商向省商务厅提交符合相关政府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收到上述商业票据后30日内,省商务厅按照票据向服务商支付服务款项。

上述商业票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保险单、签证发票、服务发票等在内的符合政府部门相关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

(四)合同签订须知:本公告所指行程服务采购方为本次活动组团单位湖北省商务厅,中标单位与省商务厅签订的服务合同人数为3人,合同效力仅限于中标者与省商务厅之间,不包含其他单位人员。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财务规定允许的前提下与其他出访单位进行合作。

(五)出访时间和行程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若行程变化导致活动取消或延期,服务事项据实结算。

七、联系方式

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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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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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以及我厅相关规定,现对2024年3月赴德国、奥地利、法国出访活动行程相关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

赴德国、奥地利、法国出访活动行程相关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团组构成

省商务厅3人,武汉市投资促进局、襄阳市招商局、孝感市招商局各1人。

(二)行程

第一天 3月24日(周日) 北京-巴黎

02:55 中国航空CA875航班前往法国巴黎(飞行时间11小时40分钟)

06:00 抵达戴高乐机场T2

09:00 拜访威立雅环境集团,推动环境项目合作

10:30 拜访老佛爷百货集团,推动武汉市与老佛爷百货精选概念店项目

14:00 拜访达能集团,推动食品行业合作

15:30 拜访万喜集团,推动能源产业合作

第二天 3月25日(周一) 巴黎-慕尼黑

09:00 拜会中国驻法国大使馆经商处

10:30 拜会巴黎大区工商会,商谈合作机制

14:00 拜访法国航空集团,推动直航及与花湖机场合作

15:30 拜访Engie集团,推动双碳项目合作

20:00 汉莎航空LH2235航班前往德国慕尼黑(飞行时间1小时55分钟)

21:25 抵达慕尼黑机场T2

第三天3月26日(周二)慕尼黑

09:30 拜会中国驻慕尼黑领事馆

11:00 拜会慕尼黑再保险集团,推动金融领域合作

14:30 拜访伟巴斯特集团,推动武汉市项目合作

16:30 拜访安联保险集团,推动武汉市项目合作

第四天3月27日(周三) 慕尼黑-斯图加特

09:00 拜会克诺尔集团,推动武汉市项目合作

11:00 拜会罗德与施瓦茨集团,推动武汉市项目合作

14:00 拜会宝马集团,推动汽车产业合作

19:00 乘车前往德国斯图加特(开车时间2小时)

第五天 3月28日(周四)斯图加特-路德维希港

09:30 拜访梅赛德斯奔驰集团,推动武汉市项目合作

11:00 调研奔驰56号工厂

14:30 拜访保时捷集团,推动汽车产业合作

16:30 拜访Arena2036汽车创新技术孵化中心,推动汽车产业技术合作

17:30 拜访德国华人汽车协会

19:00 乘车前往德国路德维希港(开车时间1小时30分钟)

第六天 3月29日(周五) 路德维希港-法兰克福

09:30 拜访巴斯夫集团,推动化工项目合作

11:00 乘车前往德国法兰克福(开车时间1小时)

14:30 拜会法兰克福德国工商大会

17:00 拜访德意志交易所集团,深化金融项目合作

第七天3月30日(周六)法兰克福-格拉茨

09:30 拜会CHI物流集团,推动物流项目合作

11:00 拜会法兰克福机场集团

16:40 意大利Dolomiti航空EN8064航班前往奥地利格拉茨(飞行时间1小时20分钟)

18:00 抵达格拉茨机场

第八天 3月31日(周日)格拉茨-维也纳

09:30 拜访麦格纳工厂,推动岚图欧洲生产基地项目

11:00 乘车赴维也纳(车程2小时)

15:00 拜访奥中关系促进会

16:30 拜访AST奥悦冰雪集团,推动与武汉市文旅集团合作

第九天 4月1日(周一) 维也纳

09:30 拜访维也纳工商大会

13:30 国航CA842前往北京(飞行时间9小时20分钟)

第十天4月2日(周二) 北京

04:50 抵达首都国际机场T3

(三)服务内容

团组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在国外的所有行程安排,具体含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含在境外所有陆上交通)、住宿(单间)、伙食、公杂、签证、保险费用、服务费和相关活动费用等。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三)服务商具有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或者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4A级旅行社资质证书;

(四)服务商须具有承办过类似团组出访活动的经历。

四、报价内容

报价须包含以下内容:

1.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国际机票费(即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费用);

2.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3.城市间交通费用;

4.保险费用;

5.签证费用;

6.服务费;

7.开具票据的税费;

8.相关活动费用。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为匿名,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17时整,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当场核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六、其他要求

(一)注意事项

1.为避免浪费,也为避免报价过低导致服务质量受损,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实行个人包干使用,按照鄂财行发〔2014〕13号文件确定的标准详细分项报价,不得多报或少报,否则为废标;

2.为避免恶意竞争,报价内容尽可能详细,如住宿酒店及交通工具的具体规格,全程机票的明细价格等;

3.报价所含费用必须全面,不得漏项或者任意加收,否则为废标;

(二)选中原则:在满足能够达到服务质量和规定费用标准的限度内,报价最低者中标(恶意低价报价,中标后,未能满足公务服务标准的,将禁止再次参与我厅境外公务活动购买服务竞标);同等条件下,承办过类似大型政府团出访活动特别是湖北省政府代表团出访活动的服务机构优先。

(三)付款方式:采用服务商垫付方式。服务商先行垫付本次费用,出访行程结束后15日内,服务商向省商务厅提交符合相关政府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收到上述商业票据后30日内,省商务厅按照票据向服务商支付服务款项。

上述商业票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保险单、签证发票、服务发票等在内的符合政府部门相关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

(四)合同签订须知:本公告所指行程服务采购方为本次活动组团单位湖北省商务厅,中标单位与省商务厅签订的服务合同人数为3人,合同效力仅限于中标者与省商务厅之间,不包含其他单位人员。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财务规定允许的前提下与其他出访单位进行合作。

(五)出访时间和行程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若行程变化导致活动取消或延期,服务事项据实结算。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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