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勒县小康新区林果业提质增效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策勒县小康新区林果业提质增效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策勒县小康新区林果业提质增效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X-2024-014

项目名称:策勒县小康新区林果业提质增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策勒县小康新区林果业提质增效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对小康新区 2232亩大处进行提质增效,主要包括补植*****株(规格为:嫁接*****株、施肥、整形修剪、施用农药病2年生一级苗,苗高1.2m、地径1.5,嫁接*****株、施肥、整形修剪、施用农药病虫害防治(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参数清单及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5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 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 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 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
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
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 计报告(2024 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新成
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第一季度)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超





过 3 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完税类型不含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或税
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投标人须具备《林草种子生产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经营许可证》、及《农药经营许可证》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尚
在处罚期内的)均取消投标资格。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7日至2024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
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 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
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 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
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 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 (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
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 知(财库[2020]46 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 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450 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错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 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
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3、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
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 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 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
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 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 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
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策勒县小康新区管委会

地 址:策勒县固拉合玛镇民航新村52号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凯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屯垦西路138号1栋龙煤大厦7层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明文

电 话:0903-*******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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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凯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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