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天保金海岸D06地块住宅(天成轩)交通设施安装招标公告
(设备)天保金海岸D06地块住宅(天成轩)交通设施安装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45005
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设备[2016]05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保金海岸D06地块住宅项目(天成轩)交通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行政许可[2012]11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保金海岸D06地块住宅项目。地上建筑面积约422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4523平方米,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高层住宅3栋,层数为24-29层;多层住宅5栋,层数为5层。;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标牌、交通标识线、减速路拱、挡车器等交通设施采购安装,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二大街与太湖东路交口西北角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该项目标牌、交通标识线、减速路拱、挡车器等交通设施采购安装,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 计划交货期:2016年08月01日 至 2016年08月31日
2.5 交货地点:开发区二大街与太湖东路交口西北角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交通设施等相关内容;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2)在招标人或天保基建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3)在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有多次中途退出投标等不良行为。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无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5月0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5 月 3 日 至 2016 年 5 月 9 日(16:00)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5月10日至2016年0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408室(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1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0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侯海兴(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1号楼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陶卫峥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吴学良(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408室
邮政编码:300204联系人:马晓嘉电话:********、138*****520
传 真:********
日期:2016 年 5 月 3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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