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拟对全院安全保卫设备进行公开遴选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拟对全院安全保卫设备进行公开遴选
兹有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安全保卫设备零星采购安装项目,拟对外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安全保卫设备零星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安保设备零星采购明细表
项目 | 项目 | 项目 | 项目 |
盾牌 | 防爆柜 | 多功能腰带 | 路障 |
防刺服 | 防爆罐 | 哨笛 | 检测仪 |
防弹头盔 | 防爆架 | 反光标志牌 | 防刺靴 |
防弹衣 | 防爆围栏 | 急救包 | 安保服装 |
头盔 | 防爆毯 | 救护箱 | 红外线设备 |
伸缩钢叉 | 反光背心 | 担架 | 对讲机 |
抓捕器 | 防护眼镜 | 防爆铠甲 | 喊话器 |
防割手套 | 绝缘鞋 | 防水防爆电筒 | 执法记录仪 |
橡胶棍 | 防毒面具 | 隔热服 | 催泪喷射器 |
强光手电 | 报警系统 | 防爆围栏拉杆箱 | 甩棍 |
隔离墩 | 锥筒 | 隔离带 | 狼牙棒 |
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物品 以上采购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产品的使用寿命、稳定性、可靠性、可维护性等(甲级产品或一级产品)。中标人供货时应当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等。 |
采购期限一年。
三、采购预算:不超10万元
四、投报要求
1、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符合该项目内容;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在我院无不良记录。
7. 具备良好的产品供应和售后服务的保障能力。
五、投报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报价单(或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委托人投报需带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六、项目报名时间:
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1日(工作日)截止(报名时间以网站公布时间为准。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接受)
七、项目报名地点: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办公楼一楼,保卫科办公室(包头市昆都仑区林荫路41号)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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