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第二次
询价公告第二次
为高质量完成2024年海南省绿色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为“两品一标”)认证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海南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拟向社会机构公开询价,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次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获证农产品质量抽检项目;
(二)预算金额:25万元整(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其中绿色食品4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42个,项目结算以实际抽检种类和数量为准。
二、项目需求
(一)对我省已获证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进行抽样开展质量检测。结合项目抽检结果,在项目结束时形成2024年农产品认证质量抽检分析报告,提出促进我省农产品认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可行性建议和措施。
(二)抽样要求:绿色食品产品抽样按照《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准则》(NY/T 896-2015)规定执行,不得抽检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抽样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抽样检测技术规范》规定执行。
(三)检测要求:绿色食品按照认证检测相关标准执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按照认证检测相关要求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执行。所有抽检样品出具检测报告并加盖CMA和CATL公章,在规定时限送达检测报告。
(四)项目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五)具有双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资质;
(六)已列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和中绿华夏有机产品认证中心定点检测机构名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报价;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询价文件需提供材料
(一)供应商机构简介及报价函(附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的承诺函;
(五)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六)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七)双认证资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列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定点检测机构名录和中绿华夏有机产品认证中心名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九)2021年以来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
(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设备;
投标人场地及实验室面积证明材料(总面积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实验室面积提供平面图及面积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检测机构人员的数量清单(含姓名、专业、职称等加盖公章)。
(十)应急处置能力,紧急样品配送到实验室的运输时间证明(以距离投标人CMA证书注册地址实验室到海南岛内最远距离三亚市的时间计算,加盖公章);
(十一)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含样品采集、检测、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突发事件响应等内容)。
报价明细表(参照)
类别 | 产品样品 | 单价 | 合计 |
绿色食品 | 40 | ||
农产品地理标志 | 42 |
五、询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7:30。
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兴丹路16号现代农业大楼1905室。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3份)寄(送)达采购人,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定原则
本项目综合考量供应商实力、价格、实施方案质量等因素,我中心采购小组进行评审,最终由中心“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确定供应商。
七、结果公示
结果将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农产品质量安全频道网站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 ,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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