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圣阳街与建桥路等5处路口信号灯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圣阳街与建桥路等5处路口信号灯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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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圣阳街与建桥路等 5 处路口信号灯安
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783000202402000021;公共资源进场交易
号: ZFCG-SG-2024-0020)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
本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圣阳街与建桥路等 5 处路口信号灯安装项
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94.95 万元, 招标人为寿光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规模:在圣阳街与建桥路交叉口、潍高路与永和路交叉口、 309 省道与营里镇区、羊田
路与荣乌高速交叉口、大沂路与荣乌高速交叉口安装信号灯及信号灯配套监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圣阳街与建桥路等 5 处路口信号灯安装
项目施工; (002)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圣阳街与建桥路等 5 处路口信
号灯安装项目监理;
(001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圣阳街与建桥路等 5 处路口信号灯安装
项目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
1.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
【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 号转发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政部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建筑全生命
周期过程中, 政府采购工程选取的建材产品应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
(试行)》的指标要求, 未列入《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的应参考
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标准要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中
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当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技
术指标外, 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及编制施工组
织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加。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及施工能力;(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寿光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
信用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
(002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圣阳街与建桥路等 5 处路口信号灯安装
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
【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 号转发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政部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建筑全生命
周期过程中, 政府采购工程选取的建材产品应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
(试行)》的指标要求, 未列入《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的应参考
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标准要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中
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当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技
术指标外, 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及编制施工组
织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加。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关服务能力;(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寿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 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
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 从 2024 年 03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各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
分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sg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
件。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03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不见面开标)。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 2024 年 03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
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
项目概况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圣阳街与建桥路等 5 处路口信号灯安装项目的潜
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3 月 20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783000202402000021
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号: ZFCG-SG-2024-0020
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圣阳街与建桥路等 5 处路口信号灯安装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94.95 万元
最高限价: 94.95 万元(施工: 93.35 万元,监理: 1.60 万元)
采购需求:随竞争性磋商公告进行公示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 30 日内竣工验收完成并交付整个工程。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A 包:施工
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
【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 号转发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政部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建筑全生命
周期过程中, 政府采购工程选取的建材产品应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
(试行)》的指标要求, 未列入《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的应参考
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标准要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中
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当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技
术指标外, 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及编制施工组
织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加。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及施工能力;(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 ”、“信用寿光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
信用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B 包:监理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
【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 号转发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政部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建筑全生命
周期过程中, 政府采购工程选取的建材产品应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
(试行)》的指标要求, 未列入《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的应参考
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标准要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中
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当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技
术指标外, 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及编制施工组
织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加。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关服务能力;(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寿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 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
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4 年 03 月 08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03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
官网(网址: 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sg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
(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注册”进行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
类型”选择“交易乙方 ”(已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直接登录获取文
件即可),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
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咨询电话:0536-5117925,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
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 0536-8097130。
(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平台登录”- “交易会员登录”,在“招标公告”- “政
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 ”。
(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
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
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
中文单位名称一致。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4 年 03 月 20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不见面开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 2024 年 03 月 20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
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
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
标包投标;否则全部作无效标处理。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
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
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 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 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
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4、任何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
求提交,投标人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寿光市新兴街东首路北
联系方式: 0536-5223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寿光市渤海路金顿大厦 7 楼 701 室
联系方式: 0536-55118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汉秀

话: 0536-5511860
4.若对本次招标项目存在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 话: 0536-551186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寿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招 标 人: 寿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 寿光市新兴街东首路北
联 系 人: 王庆民

话: 0536-5223082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寿光市渤海路金顿大厦 7 楼 701 室
联 系 人: 朱汉秀

话: 0536-5511860
电子邮件: zhaobiaodaili2@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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